四、中美谈判的议程、内容之争
从1955年4月底到8月1日谈判正式开始的三个多月中,中美外交活动的目的不再是是否举行双边谈判,而是围绕进行谈判的先决条件,谈判的议程、谈判的内容等问题展开的。双方在各种场合所表明的观点、立场为后来的中美大使级会谈的长期僵持埋下了伏笔。
对周恩来在亚非会议上的声明,美国最初的反应是,美国国务院出面表示,中美谈判必须有国民党政府参加,并要求中国大陆立即停火,释放在华的美国在押人员,接受联合国安理会的邀请,讨论新西兰提出的停火案。 美国的这个反应没有赢得舆论的好感,不过倒是坚持了它的一贯立场。要是没有国民党在沿海岛屿问题上与美国抵触的话,美国也许会坚持这个立场。但是,台湾当局从来就反对撤离沿海岛屿,反对停火的提案,这一点一直使美国大为恼火。经过劝诱甚至是威逼,美国仍然没有使蒋介石答应撤出沿海岛屿。1955年4月22日,美国派负责远东事务的助理国务卿饶伯森和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雷德福前往台湾游说蒋介石放弃金、马的活动失败以后,改变了上述的谈判条件,抛弃了为台湾当局争取谈判地位的想法。
4月25日,杜勒斯向艾森豪威尔提议使用“停火”的建议。 26日,杜勒斯在记者招待会上正式对周恩来的声明作出回应。他一方面说美国将继续保持对“中华民国”的诚信,不背着“中华民国”谈判同它有利害关系的事。当被问及国务院此前作出的回应是否是美国与中国举行谈判的条件时,杜勒斯指出,谈判必须有中华民国政府参加可以算作一个先决条件。其他如释放飞行员等就不算是先决条件了。 但是另一方面他又说讨论“停火”问题时,国民党不是非出席不可。 这就表明了美国不打算让台湾当局参与中美谈判的立场。
对于中国提出谈判建议,他一方面说中国提出谈判建议是否真诚尚需拭目以待,另一方面又强调了谈判“停火”问题的重要性。他不断说美国不能在别人的枪口的威胁下进行谈判。“停火”是进一步做任何其他事情必不可缺的先决条件。 另外,他还敦促中国在谈判中作出放弃使用武力解放台湾的保证。
在这个公开场合,杜勒斯的谈话清楚地表明,美国对台湾当局的维护,已经从必须由它参加谈判,转变为不背着台湾当局与中国大陆谈判与之利害相关的问题。对于自己关于台湾可以不参加中美谈判的说法,杜勒斯在向国会议员解释时说,美国与中国谈判“停火”问题时,因为美台已经签订共同防御条约,台湾实际上等于已经答应“停火”,所以台湾没有必要参与谈判了。
对于双边谈判的内容,杜勒斯则提出,“停火”问题既是谈判的先决条件,又是中美谈判的首要议题。而且他还要求中国放弃使用武力解决台湾问题也必须是谈判的重要内容之一,而这两点都是中国一贯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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