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7月1日零时,遵照中央军委的命令,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港部队进驻香港,开始正式履行香港防务。根据《基本法》和《驻军法》的规定,驻港部队负责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防务,必要时,应香港特区政府请求,经中央人民政府批准,协助特区政府维持社会治安和救助灾害。
1997年7月1日零时,遵照中央军委的命令,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港部队进驻香港,开始正式履行香港防务。根据《基本法》和《驻军法》的规定,驻港部队负责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防务,必要时,应香港特区政府请求,经中央人民政府批准,协助特区政府维持社会治安和救助灾害。
1998年1月24日,香港特区行政长官董建华率领特区高层官员参观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港部队赤柱军营并向官兵拜年。
1998年1月24日,香港特区行政长官董建华率领特区高层官员参观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港部队赤柱军营并向官兵拜年。
1998年10月1日,香港特区政府举行国庆升旗礼,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49周年。
1998年10月1日,香港特区政府举行国庆升旗礼,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49周年。
1998年10月15日—17日,香港特区行政长官董建华到北京向中央政府述职。10月17日,国务院总理朱镕基会见董建华。
1999年3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公布《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委托送达民商事司法文书的安排》,从即日起生效。
1999年11月21日,香港特区行政长官董建华到北京向中央人民政府述职。国家主席江泽民和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分别会见董建华。
1999年11月21日,香港特区行政长官董建华到北京向中央人民政府述职。国家主席江泽民和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分别会见董建华。
2000年1月18日,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正式挂牌。此前,1999年12月28日,国务院第24次常务会议决定,将中央人民政府授权的工作机构新华通讯社香港分社更名为该名。
2000年1月18日,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正式挂牌。此前,1999年12月28日,国务院第24次常务会议决定,将中央人民政府授权的工作机构新华通讯社香港分社更名为该名。
2000年7月5日,中央军委授予驻香港部队步兵旅一营二连“香港驻军模范红二连”荣誉称号命名大会在驻香港部队举行。中央军委委员、总政治部主任于永波上将代表中央军委宣读了军委主席江泽民签署的命令,向二连颁发锦旗。
2000年7月5日,中央军委授予驻香港部队步兵旅一营二连“香港驻军模范红二连”荣誉称号命名大会在驻香港部队举行。中央军委委员、总政治部主任于永波上将代表中央军委宣读了军委主席江泽民签署的命令,向二连颁发锦旗。
2000年11月5日-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李瑞环抵达香港视察。期间,李瑞环会见董建华等香港特区政府主要官员、行政会议成员、立法和司法机构的负责人及中央驻港机构和主要中资企业负责人。
2000年11月5日-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李瑞环抵达香港视察。期间,李瑞环会见董建华等香港特区政府主要官员、行政会议成员、立法和司法机构的负责人及中央驻港机构和主要中资企业负责人。
2000年11月5日-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李瑞环抵达香港视察。期间,李瑞环会见董建华等香港特区政府主要官员、行政会议成员、立法和司法机构的负责人及中央驻港机构和主要中资企业负责人。
2000年11月6日,香港中华总商会在香港会展中心举行成立100周年庆祝酒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李瑞环到会致贺。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江泽民为香港中华总商会成立100周年题词:“发扬爱国爱港优良传统,维护香港长期繁荣稳定。”
2000年11月6日,香港中华总商会在香港会展中心举行成立100周年庆祝酒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李瑞环到会致贺。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江泽民为香港中华总商会成立100周年题词:“发扬爱国爱港优良传统,维护香港长期繁荣稳定。”
2000年11月6日,香港中华总商会在香港会展中心举行成立100周年庆祝酒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李瑞环到会致贺。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江泽民为香港中华总商会成立100周年题词:“发扬爱国爱港优良传统,维护香港长期繁荣稳定。”
2002年6月28日,香港回归祖国五周年前夕,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董建华接受媒体记者采访,高度赞扬人民解放军驻香港部队。董建华说,人民解放军在香港驻军体现国家主权,有着重大历史意义。我们非常成功地落实了“一国两制”,其中驻港部队功不可没。香港回归后的实践证明,驻港部队是当之无愧的威武文明之师,是香港稳定繁荣的重要保证。特区政府举办庆祝香港回归祖国五周年酒会。
2002年6月28日,香港回归祖国五周年前夕,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董建华接受媒体记者采访,高度赞扬人民解放军驻香港部队。董建华说,人民解放军在香港驻军体现国家主权,有着重大历史意义。我们非常成功地落实了“一国两制”,其中驻港部队功不可没。香港回归后的实践证明,驻港部队是当之无愧的威武文明之师,是香港稳定繁荣的重要保证。特区政府举办庆祝香港回归祖国五周年酒会。
2002年6月27-28日,解放军驻香港部队向20多家香港媒体及内地驻港新闻机构记者开放陆海空三军基地参观采访,让香港传媒的镜头首次对准例行的海陆空军事演习。
2002年6月27-28日,解放军驻香港部队向20多家香港媒体及内地驻港新闻机构记者开放陆海空三军基地参观采访,让香港传媒的镜头首次对准例行的海陆空军事演习。
2004年8月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港部队首次公开阅兵,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高官、社会名流和众多第二届立法会议员在内的逾一万五千名香港市民,在新界石岗军营亲眼目睹了陆海空三军逾三千官兵参加的队列操演。
2004年12月28日,国家测绘局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地政总署联合开展的粤港陆地边界地区大比例尺测图项目通过验收。这是中国首次将广东和香港陆地边界地区大比例尺地形图联合测制并统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标识。
2004年12月28日,国家测绘局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地政总署联合开展的粤港陆地边界地区大比例尺测图项目通过验收。这是中国首次将广东和香港陆地边界地区大比例尺地形图联合测制并统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标识。
2005年3月12日,国务院批准董建华辞去香港特区行政长官职务,由政务司司长曾荫权署理香港特区行政长官职务。
2005年3月22日,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向立法会递交有关行政长官选举修订条例草案文件,建议若行政长官出缺,补选特首任期应为原任行政长官的余下任期。4月10日,国务院决定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香港基本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作出解释。4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基本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确认补选产生的行政长官任期为原行政长官未任满的剩余任期;同时还明确,2007年以后若出现行政长官缺位的情况,补选特首的任期则根据当时的行政长官具体产生办法确定。4月29日,香港立法会完成审议《行政长官选举修订条例》草案
2005年3月22日,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向立法会递交有关行政长官选举修订条例草案文件,建议若行政长官出缺,补选特首任期应为原任行政长官的余下任期。4月10日,国务院决定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香港基本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作出解释。4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基本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确认补选产生的行政长官任期为原行政长官未任满的剩余任期;同时还明确,2007年以后若出现行政长官缺位的情况,补选特首的任期则根据当时的行政长官具体产生办法确定。4月29日,香港立法会完成审议《行政长官选举修订条例》草案。
2005年6月24日,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曾荫权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香港厅正式向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宣誓就职。这是香港回归8年来,首次有行政长官在中央政府所在地北京宣誓就职。
2005年6月24日,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曾荫权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香港厅正式向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宣誓就职。这是香港回归8年来,首次有行政长官在中央政府所在地北京宣誓就职。
2005年12月27日,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曾荫权赴京向中央政府述职。
2006年3月14日,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批准国务院提出的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十一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支持香港发展金融、物流、旅游、资讯等服务业,保持香港国际金融、贸易、航运等中心的地位。”
2006年8月21日,中央人民政府与香港特区政府签订《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
2007年3月25日,曾荫权当选香港特区第三届行政长官人选。4月2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第十次全体会议,签署任命曾荫权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三任行政长官,于2007年7月1日就职。
2007年3月25日,曾荫权当选香港特区第三届行政长官人选。4月2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第十次全体会议,签署任命曾荫权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三任行政长官,于2007年7月1日就职。
2007年6月6日,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实施十周年座谈会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出席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他指出,基本法是“一国两制”方针的法律体现、是依法治港的法律基石、是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法律保障。实践已经证明并将继续证明,“一国两制”是做得到的、也是行得通的,基本法是一部经得起实践检验的好法律。他强调,要深入实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把“一国两制”伟大实践不断推向前进。
2007年6月6日,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实施十周年座谈会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出席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他指出,基本法是“一国两制”方针的法律体现、是依法治港的法律基石、是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法律保障。实践已经证明并将继续证明,“一国两制”是做得到的、也是行得通的,基本法是一部经得起实践检验的好法律。他强调,要深入实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把“一国两制”伟大实践不断推向前进。
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了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曾荫权2007年12月12日提交的《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制发展咨询情况及2012年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是否需要修改的报告》。会议决定, 2017年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五任行政长官的选举可以实行由普选产生的办法;在行政长官由普选产生以后,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选举可以实行全部议员由普选产生的办法。
2010年8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修正案》。
2011年3月, “十二五”规划纲要发布,港澳部分首次单独成章。纲要指出,巩固和提升香港国际金融、贸易、航运中心的地位,支持香港成为国际资产管理中心和人民币离岸业务中心。
2011年8月26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十三条第一款和第十九条的解释。
2011年8月26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十三条第一款和第十九条的解释。
2012年6月25日,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部队在昂船洲军营礼堂隆重集会,热烈庆祝香港回归祖国和部队进驻香港履行防务15周年,并表彰奖励为驻军建设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2014年6月10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白皮书,阐明“中央拥有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全面管治权,既包括中央直接行使的权力,也包括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依法实行高度自治。对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中央具有监督权力。”
2014年6月10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白皮书,阐明“中央拥有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全面管治权,既包括中央直接行使的权力,也包括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依法实行高度自治。对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中央具有监督权力。”
2014年9月1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在北京会见以党主席叶刘淑仪女士为团长的香港新民党访京团全体成员。张德江希望新民党继续发扬爱国爱港、团结进取、有社会承担的精神,坚定支持特区政府依法施政,积极团结香港中产专业人士,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为维护香港繁荣稳定作出更大贡献。
2014年9月22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人民大会堂会见以董建华为团长的香港工商界专业界访京团。强调中央对香港的基本方针不变,将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推进香港民主发展,并维持香港的繁荣稳定。
2015年12月23日,习近平在中南海会见了来京述职的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梁振英。习近平强调,近年来,香港“一国两制”实践出现了一些新情况。中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坚持两点。一是坚定不移,不会变、不动摇。二是全面准确,确保“一国两制”在香港的实践不走样、不变形,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2016年3月,中央公布“十三五”规划中提出: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发挥港澳独特优势,提升港澳在国家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中的地位和功能,支持港澳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推进民主、促进和谐。
2016年7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一国两制”在实践中已经取得举世公认的成功,具有强大生命力。无论遇到什么样的困难和挑战,我们对“一国两制”的信心和决心都绝不会动摇。我们将全面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严格按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支持行政长官和特别行政区政府依法施政、履行职责,支持香港、澳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推进民主、促进和谐。
2016年7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一国两制”在实践中已经取得举世公认的成功,具有强大生命力。无论遇到什么样的困难和挑战,我们对“一国两制”的信心和决心都绝不会动摇。我们将全面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严格按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支持行政长官和特别行政区政府依法施政、履行职责,支持香港、澳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推进民主、促进和谐。
2017年3月3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第七次全体会议,决定任命林郑月娥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五任行政长官。4月11日,李克强在中南海紫光阁会见林郑月娥,颁发了任命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五任行政长官的国务院第678号令。2017年7月1日,林郑月娥就职。
2017年3月3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第七次全体会议,决定任命林郑月娥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五任行政长官。4月11日,李克强在中南海紫光阁会见林郑月娥,颁发了任命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五任行政长官的国务院第678号令。2017年7月1日,林郑月娥就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