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工商银行原行长 杨凯生。中国网记者 杨佳摄影
中国网3月6日讯(记者杨佳)6日上午,全国政协举行小组讨论,在政协驻地铁道大厦经济组讨论会上记者见到了全国政协委员、工商银行原行长杨凯生。会后杨凯生接受了媒体记者采访,针对互联网金融发表了他的见解。
首先他给出了互联网金融的定义,通过互联网来处理金融交易来开展金融业务。包含两层含义,一个是互联网企业涉足金融业务,另一种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通过互联网来处理金融业务。在美国和其他发达国家,并没有突出的“互联网金融”的概念。在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出现有其历史阶段的必然性。拿传统金融机构来说,以工商银行举例,经过10多年的发展,其通过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处理业务交易占总量80%以上,每年通过互联网渠道交易的资金结算量已经达到400万亿。
目前,市场上谈到的更多的是互联网企业办理金融业务,他们涉足时间相对短些,大约几年的时间。这些企业进入之后,依靠互联网技术的高速发展,特别是云计算、大数据等等,通过社交平台,有效的收集到客户的信息,对提高金融运作的效率,增强金融服务的普惠性,都有积极的意义。
加强监管 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前一阶段,出现过一些问题,由于缺乏经验等各方面的原因,一些P2P理财公司(peer-to-peer即"伙伴对伙伴”)垮台,第三方支付引发的纠纷。下一步,在加强监管,进一步规范,促使其健康发展,与传统的金融机构互相融合、互相支持,来提高中国金融业的水平。否则良莠不齐的发展所导致的问题,会使互联网金融丧失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