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误,还是伪造 

沈山认为,自己的房子被骗走,公证处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刘万永/摄

75岁的时候,沈山失去了他唯一的住房。在北京,他一家四口流浪了半年多,才在朋友的帮助下租到了房子。

沈山是北京“以房养老”骗局众多受害者中的一个,但比其他受害者幸运的是,经过长达一年的奔波维权,他拿到了重要证据:

首先,他起诉卖自己房子的孙敏,孙向法庭出具了一份沈山全权委托自己处理房产的委托书,有沈山的签字,经过公证处公证。

随后,他在公证处调取公证档案,得到了一份自己全权委托“白雪”处理房产的委托书,有沈山的签字,经过公证处公证。

接下来,在北京市朝阳区不动产交易中心查询房产过户档案,他得到了一份全权委托“孙敏”处理房产的委托书,有沈山的签字,经过公证处公证。

同一个编号的公证书,公证了三份不同的委托书。正因为这份公证书,他的房子才会在自己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转卖、过户。

沈山认为,委托书一变三,且有明显的涂改,足以说明诈骗他房子的人和公证员相互勾结,才使他遭受重大损失。

被过户的房产

2016年3月25日一大早,一群人敲开了沈山的家门,对方气势汹汹:“这房子是我的,赶紧搬家!”

沈山不明就里,一家三口在北京市朝阳区农光南里住了几十年,房子是早年单位分的,怎么现在变成别人的了?

“这房子我买下了,你看看,我这有凭证。”对方言之凿凿,不容分说指挥搬家公司搬起了东西。沈山随即拨打了110。

民警将双方带到派出所,对方出示了房产证和购房合同,警察建议他们找法院解决纠纷。

做完笔录回到家,屋子已被搬空。一家人跟着搬家公司的车到了四环外的一间平房,看到了自己的家居用品,“乱七八糟,酱油弄得被子上哪儿都是,根本不能要了。”

一家人没有了落脚之地。儿子有时在单位值夜班能对付一晚,沈山老两口则辗转于医院、商场、快餐店、公园,“反正哪儿不要钱就去哪儿。”2016年冬,沈山“实在扛不过去了”,身上积蓄也花得差不多了。一家人到处找朋友借钱,凑起来付了一年的房租。

房子怎么被骗的?在北京东四环外一处出租房里,沈山说得最多的就是“当时我也不懂呀”“我也不明白呀”。

2015年9月,与沈山相识多年的闫静给他介绍了一个投资项目:“把房子借给人贷款,你拿利息。”随后,闫静将中金银信(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李际介绍给沈山,说李际老实可靠,公司资金临时出了点问题需要借款周转,只需要沈山将房产证借给他2个月,资金问题一旦解决马上归还,还会支付利息。

沈山犹豫,“这个我也不懂啊”。李际一再保证,这样做毫无风险,一切手续的办理,包括日后的还款等都不需要沈山操心。

2015年9月18日,沈山被告知,由于房屋登记在他的名下,需要他本人去公证处“签字确认”。在李际的陪同下,他来到北京市国立公证处,按照对方的要求在一叠材料上签了字。“那些材料上面写了什么我都没看见,就指着那些地方让我签。”签完材料,沈山还被要求和一位不认识的女士一起“照个相”。

事后沈山才知道,这实际上是以他的名义向高某借款140万元,他的房子是这笔款项的担保。

当天,借款人给沈山的银行账户存入140万元,李际转走了130万元。他告诉沈山,这其中有10万元是利息,已经还给了借款方,另120万是他的借款。剩下10万元,“您拿着花吧。”

在沈山的要求下,双方当场签订了协议书。协议载明,李际为发展经营向沈山借到人民币140万元,月息1%,期限从2015年9月18日至2015年11月17日止,到期一次性计算本息140万元。协议书上还有李际的手写字体:“已付贷款方10万,已付沈山10万息,2月利息及下月贷款利息。”

该协议还附有《担保书》,约定中金银信公司为李际做全额担保。

两个月后贷款到期,沈山并未如约拿回房产证。李际向他表示,手头有点紧,需要再宽限一段时间。沈山急了,“你赶紧还人家钱,不要把我房子搞没有了。”

然而不动产登记部门的信息显示,2016年3月18日,这套当时市场价超过300万元的房产,作价170万元卖给了北京大通广联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并办理了过户。代理沈山办理过户手续的叫孙敏。

房屋买卖合同上,买方代理人留下的手机号码与孙敏的是同一个。该号码归属地为山东威海,如今已是空号。

沈山质疑,这是一次正常的交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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