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概述
5月3日,杭州昆仑天籁老业主拉横幅“房闹”开发商;5月4日,杭州中豪四季公馆老业主举手牌静坐“房闹”开发商,同一天晚上,因不满开发商大幅度降价,镇海保亿•丽景英郡售楼处,约400名业主堵在门口,讨要说法;5月5日,杭州江南铭庭老业主,也聚集到售楼处,摆花圈“房闹”开发商。连续几天,杭州、宁波接连上演“房闹”事件,而导火线都是房价下跌给老业主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开发商拒绝补偿差价。
从今年1月至今,杭州各类“房闹”事件已达近20起,参与者上千人。
舆论更理性,不再一味同情“弱势”
调查1:业主要求开发商补偿差价是否合理?
调查2:最希望开发商做出的回应是?
数据来源:新浪调查
根据调查显示,舆论普遍认为房屋买卖是公平的市场行为,而“房闹”是不理智的。有84%的人不赞同业主们对开发商的要求,超过7成的人认为开发商有权不回应,仅有1成人支持开发商补偿业主差价,或者直接退款。
自房地产调控政策实施,房价松动以来,各地“房闹”事件频发。此次“杭州房闹”由《现代快报》在5月6日首先报道,强调房闹连续三天上演,事态严重,而今年杭州各类“房闹”事件就已达近20起。
随后两日,关注度达到高潮,媒体舆论的主要力量来自于评论文章,以及专家和意见领袖的发声。评论文章的主要观点集中在:房闹缺乏理性;拷问房屋预售制;违背契约精神;房闹皆因房地产暴利。一些行业权威人士的参与发言也为“房闹无理”的舆论形势添柴。
意见领袖对舆论具有重要的引导作用
在传播学中,活跃在人际传播网络中,经常为他人提供信息、观点、建议,并对他人施加个人影响的人物,称为“意见领袖”。 意见领袖作为媒介信息和影响的中继和过滤环节,对大量的信息进行加工与解释,从而对大众传播效果产生重要影响。
在此次舆论声浪中,几位行业专家的看法把公众视线引向房闹背后的真问题:
北师大管理学院教授董藩表示,房价下跌引发的“房闹”事件正在社会秩序、信用关系和司法秩序,危害逐步显现出来。如果恶化下去,不排除会出现严重的流血事件。
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易宪容表示,如果业主的权利受到了侵犯,都可以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来解决,不能够打砸抢。如果假定合同或者合约的基础都没有了,那么市场经济的基础也就没有了。
二位学者从社会管理和经济秩序的角度发表对“房闹”的看法。而《中国楼市》执行总编兰洪海表示,很多时候业主的要求是不符合合同的,但也会闹,这是利益驱使,闹一闹多少能闹出一些好处来,这是“中国式”求解问题的一种方法,且常常管用。
作为地产大佬,任志强在微博上坚持他一贯的“政府责任论”:房闹表现出的是购房合同的契约问题,但原因却在于政府的违约违法在先。
意见领袖阐释了房闹表象下涉及到的与社会秩序、市场契约、利益纠葛以及楼市调控相关的诸多问题,让雾里看花的公众对房闹事件有更深刻的认识。在既得利益趋势下,业主和开发商都会各执一词,此时,意见领袖和权威人士作为非利益相关者,他们的话对公众来说更有引导意义。
“房闹”背后多方博弈,考验政府执政力
2011年—2012年房闹事件盘点
从近期“房闹”事件统计的表格中可以分析出以下三点:一,房闹基本集中在直辖市和省会城市。这是由于城市规模越大,房价越高,价格的波动反应到实际金额上涉及数目较大,易引起业主的不满。而这些城市的媒体较为发达,因此信息相对透明,传播速度较快,从而引发讨论。二,遭遇房闹的地产开发商都是地产界的龙头企业,在中国房地产公司排名前二十的万科、保利、绿地、中海、远洋、华润、龙湖均榜上有名。三,房闹原因是开发商大幅降价卖房或是配套设施与承诺不符,业主要求补偿差价或是退款未果。
从参与“房闹”的业主角度来说,无论是举全家之力购买的一套“刚需”房产,还是做投资用,业主在还未入住时,资产遭遇缩水一成,心理上无法接受“通胀”强度,最终演变成暴力事件。正如全国工商联房地产经理人联盟副主席朱大鸣所言:会哭的孩子有奶吃。无论是“拆迁闹”、“机场闹”还是“医闹”,引起关注就有得到好处的可能性,这种畸形心态起到了推动作用。
开发商在应对“房闹”时,因为手握一纸合同,按合同办事,因此可以理直气壮的对业主的要求不予理会,顶多是在物业费等其他项目上给予一定优惠。从法律上来说,开发商降价是无可争议的事实。而道义上却是有所亏欠。
从政府角度讲,地方政府一方面需要房地产开发带来的巨大财政贡献,另一方面又要积极贯彻楼市调控的政策,并且还要防止原本属于市场领域的纠纷逐渐演变成社会领域的“群体性事件”。
该不该给会闹的孩子奶吃?
业主买房,开发商卖房,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按合同办事,这本是自由交易中最平常的环节,难道“房闹”的业主不知理亏?
中国社科院经济学博士马光远总结“房闹”有三种情况:一种是地方政府叫一帮人去闹开发商,因为怕开发商降价。第二种就是开发商怂恿业主去闹,把事情闹大以后,地方政府会出面来救市。第三种是业主真的自己来闹。
“房闹”的上演,看似集体倒逼开发商,实则是利用法不责众来压迫社会舆论,促使政府帮助 “维权”。无论是谁在“闹”, 这种忽略契约精神的行为舆论是不认可的。
然而,因为认定了“会闹的孩子有奶吃”,用“闹”来解决问题的方式被越来越多的行业和群体运用,舆论被频繁当成炒作工具。如果政府总是被动地做出应激性反应,而缺乏预防性干预的措施,那么各种“闹”剧甚嚣尘上的局面就无法真正改变。如何给“闹”的孩子“断奶”,让市场秩序回归契约精神,是社会管理环节中必须重视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