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前,廖某的妻子杜某患上尿毒症,每周要做两次透析。半年后,廖某找人刻了医院的收费章,为妻子进行免费透析。截至2011年,廖某以此方式骗取医院治疗费17万余元。如今,东窗事发,廖某被刑拘。检察官表示,廖某涉嫌诈骗罪且数额巨大,应依法处有期徒刑3年到10年。您如何看待这件事情?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任何人“不能因为个人原因不遵守法律。”这就如同一个人,不能因为贫穷而偷窃,或因为无钱而抢劫。一个社会,只有对法律保持一份敬畏,才能保证社会有条不紊的运转。人们所以信仰法律,根本在于法律的一视同仁,只要违反了公共约定的法条,就应受到同等的惩罚。法律是非常严肃的,不能将法律处罚与道德同情混为一谈。
诈骗救妻案需要法外开恩
    廖某确实触犯了法律,公安局刑拘、检察院起诉,都有法可依。按常理,他不该做这种事。然而,假如当年他不如此做,又该怎样?假如这种情形不幸被我们碰上,或者我们就是廖某,如果只能在两者中选择一个,我们该选择守法而放弃妻子的性命,还是选择违法而救活妻子?大多数有情有义的男人会选择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