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限度的容忍、最高限度的保护,该重判的坚决依法重判”,“六一”前夕,最高人民法院在公布三起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典型案例时,作出了上述明确表态。但自5月8日海南万宁发生“小学校长带女生开房”事件到5月27日,20天内至少有8起校园内猥亵性侵幼女案被曝光。为何校园性侵案频发?
个别教师缺少基本道德
    对于这类禽兽教师、禽兽校长,必须实施“零容忍”。各级教育部门和教育机构,应本着为学生负责的态度,严把教师入口关,对于有道德瑕疵的教师应防范在前,另一方面,对于发生类似不道德问题的教师绝不应姑息。将法律和纪律惩处的“棍棒”硬起来,不仅要对教师言行起到一个威慑作风,对于无良教师和禽兽教师要动真格的。
法律对儿童保护不够
    1959年联合国通过的《儿童权利宣言》中明确提出,“儿童应受到特别保护,并应通过法律和其它方法而获得各种机会与便利,使其能在健康而正常的状态和自由与尊严的条件下,得到身体、心智、道德、精神和社会等方面的发展。”这一系列校园性侵案的发生反映出法律对儿童的保护还远远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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