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梳理
7月20日18时24分,在首都机场3号航站楼到达大厅B出口外,有人引爆了自制的类似鞭炮的爆炸装置,造成本人胳膊受伤,未造成周围人员伤亡,伤者及时得到救治。
经公安机关初步核实,当事人冀中星,1979年生,山东菏泽人,曾在广东打工,因被治安员殴打已上访多年。目前,冀中星已被刑拘,警方已对嫌疑人进行讯问。
广东东莞市委市政府于7月20日连夜成立专案组,对冀中星反映的情况重新全面核查,争取尽快查清事实,依法处理。
山东菏泽鄄城县委、县政府连夜召开专题会议,安排做好安抚等相关工作。
7月21日,广东东莞方面及冀中星原籍山东鄄城方面分别对外通报,确认2005年6月冀中星在东莞打工期间受伤致残、并因此多年上访一事。然而就冀中星受伤原因及东莞方面曾向冀中星支付的10万元钱,两方通报有出入。
传播特点:各种传播手段交叉作用
1、自媒体先行,挖掘力和传播力的又一次印证
截止目前为止,单从新浪微博平台统计来看,关于首都机场爆炸案的微博高达10万条, “首都机场”从案发之日起就持续位列热搜榜前三名之中。
爆炸案发生于7月20日18时24分,消息最早来自于新浪微博用户@mild_luna,其将现场照片发上微博,称:“20日18时24分,在B口到达处,一个坐在轮椅上的男子拿着炸弹在出口嚷了很久都没有人理,一直到把炸弹外面包着的白色塑料打开,周围的人发觉不对劲,保安才匆匆跑过来,说了不到两句话,炸弹就爆了”。并配发9张现场图片。最早以媒体身份发布此消息的为微博@中国独家报道:【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发生爆炸】20日18时30分左右,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出站口附近发生爆炸,目前人员伤亡情况不详。
这两条微博被大量转发,在一个小时之内转发量超过1000条,而转发群体构成主要有分为三类:媒体的官方认证微博,包括@财经网@央视财经@新浪航空@法制晚报@新华社消息,以及大批都市报和晚报的新浪认证微博;公共知识分子,南方都市报副总编辑崔向红、闾丘露薇、李开复、全媒体研究院秘书长张志安等大V第一时间转发;热心网友,如@五月石、 @mild_luna、《大艺术》执行主编@批评家陈默从现场第一时间发出微博和图片。
当事人在机场引爆自制炸弹的原因成为了第一时间的第一追问。很快,网友发现冀中星在2006年发的博客,称自己被东莞“恶治安员”殴打成终生残废。从此可以确认这是一起极端自残维权事件。
在自媒体大行其道的今天,人人都是新闻的参与者,人人都可以作为新闻的传播者。“首都机场爆炸案”发生后,现场群众在第一时间发布微博和现场图片,成为绝对的新闻发源地,并迅速发现冀中星的博客内容,将此事定性为维权事件。仅仅一个小时的时间,“首都机场爆炸案”已经代替“临武瓜农”成为最大的新闻。由于传统媒体天然滞后,门户网站与用户的粘合度相对较差,新闻在自媒体上迅速发酵,传播之迅速,力度之大再一次让人惊叹。
2、媒体客户端推送成亮点,肩负后续调查责任
当新闻在自媒体上火速传播的时候,媒体除了在网站发布滚动新闻之外,将新闻通过手机客户端向用户推送成为一大亮点。这样端对点的信息推送具有及时性、针对性、有效性、覆盖广的特点,微信客户端、百度、新浪、网易等商业媒体的新闻手机客户端、腾讯的qq弹出框和微信公共平台推送均在信息的传播阶段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传播初期,传统媒体略逊于自媒体的速度和覆盖面,但是在重要环节上,传统媒体起到终结猜测、一锤定音的作用。“首都机场爆炸案”发生之后,央视新闻最先从警方确认当事人冀中星。而随后的一系列调查中,自媒体也退出了主导事件发展的角色,由传统媒体接棒。
后续报道的媒体主力军包括:
《南方都市报》始终跟紧,刊发多篇调查性报道:冀中星曾起诉维权,两审均败诉;冀中星最后一篇微博: “我叫天,天不应,叫地,地无声”;冀中星引爆前12小时的生活;冀中星哥哥:收下十万救助金被警告别再闹。
《羊城晚报》找出之前媒体的采访记录:《公益时报》驻河南记者吴贤德曾采访过冀中星,他透露冀家里很穷,住茅草房,被东莞治安队员打伤后没能力就医,在家拖着,下半身早已溃烂。曾有律师帮助冀中星,但东莞方面的压力使得律师不敢再多说话。“我觉得他是对这个社会彻底感到绝望了。”
新华社发布山东、东莞官方信息:东莞市已成立专案组,对冀中星反映的情况重新全面核查。山东菏泽市调查冀中星事发前情况。
《京华时报》指出山东菏泽和东莞回应不一:东莞市新闻办@莞香花开:冀中星当时摩的拉客与在路上的巡逻的治安队员发生碰撞受伤,至今无证据证明冀中星被治安队员殴打;@南都深度刊登的山东鄄城县说法则不同,称冀中星遭治安队员殴打,致脊椎粉碎性骨折、下肢瘫痪。
另外,还有大众网曝光冀中星进京细节,人民网发布大量冀中星家徒四壁的图片极具震撼力,《新京报》盘点冀中星上访这8年的经历,《法制晚报》曝光冀中星曾欲携炸药赴东莞炸治安队被制止。
舆论对于这位制造炸弹恐慌,威胁公共安全的残障人士没有指责,只有同情。这些冀中星的背景资料的补充极具渲染效果,冀中星也成为了典型的悲情形象。
关注核心:“犯罪式维权”不可取
1、舆论关注应该平衡
有效的评论引导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能够将事件整体舆论拉回理性客观的角度上来。“首都机场爆炸案”的媒体评论除了关注弱势群体的维权困境之外,更多的指出这样的自杀式维权行为不该提倡。《环球时报》就用社论《谴责T3爆炸犯罪应高于同情遭遇》表达一贯立场:舆论对极端事件的关注也应平衡,要切忌民粹化。如果同情这种极端行为甚至为它叫好的声音在互联网上坐大,成为一种舆论力量,是决不应该的。它是互联网上价值观的一种错乱。《京华时报》评论文章称,冀中星的自杀式维权不可效仿。
近期公共暴力伤人事件频发,大多与维权困境有关。公众在同情弱势群体的同时,更担心无故沦为偶发暴力事件的牺牲品,而社会也陷入恐慌气氛。中国网观点中国头条评论提醒应警惕冀中星的犯罪示范效应,文章指出:“犯罪式维权”是一种“拆东墙补西墙”的极端行为,不可取更不值得宣扬。媒体除了不停追踪冀中星案件后面的盘根错节,同样要警惕在报道中产生的“犯罪示范效应”,要给社会展现一个更立体的报道而非脸谱化的描绘。
2、政府推诿埋下隐患
“首都机场爆炸案”涉及四方:一位当事人冀中星以及三个地方:冀中星家乡山东菏泽鄄城县,致残地广东东莞市,事发地北京首都机场。
当事人冀中星先被送到积水潭医院进行救治,因涉嫌爆炸罪,于7月21日凌晨被首都机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冀中星的在外打工的哥哥既担心又为弟弟感到冤屈,领取东莞10万“救济金”签字了事感觉被骗,父亲向爆炸案受害人道歉,希望得到谅解。从媒体不断的报道中,公众看到了底层弱势群体维权无门的无奈和绝望心情,而冀中星在机场让大家躲开避免伤及无辜以及其父亲的道歉也体现朴实善良的品质,因此舆论虽然不赞成极端维权的手段,但对冀中星的遭遇却是非常同情和理解的。
冀中星的家乡山东鄄城通报称,冀中星致残后多次向东莞市有关部门上访。富春乡党委、政府得知冀中星上访事件后,派出专人赶赴东莞,了解情况并协助调查。后经多方协商,2010年,东莞市公安局给了冀中星10万元。山东鄄城官员指责东莞不作为恶化事态,将皮球踢给了东莞方面。
由于冀中星的自残和山东鄄城的指责,东莞成为了舆论靶心。虽然东莞方面事发当晚即成立调查组,也没有草草给出结论,广东一直是舆情应对的前沿,东莞迅速反应,审慎对待是值得肯定的。但东莞厚街公安分局一句“至今仍没有证据证明治安队员殴打冀中星的情况”便为自己带上了推脱责任的帽子,有推诿之嫌。与山东方面通报有所出入之处目前仍然没有结论。虽然东莞两审判冀中星败诉并不一定是错误的,但是东莞方面拖了长达8年的维权案件却直接导致了冀中星绝望,对其走向极端维权之路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维权、上访事件一直是地方政府的挠头之事,如果不认真对待,寄希望于“拿钱—签字承诺—了事”,其实是埋下了隐患,最终酿成了震惊全国的极端维权事件。针对这种情况,地方政府应该拿出更多的耐心,探寻更加有效的解决方法。而两地政府的说法不一,则反映出各地方政府自持立场、缺乏沟通的问题。
至于事发地北京机场迅速恢复秩序,并提升安检级别;北京警方的处理及时并透明,并没有受到指责。
舆情点评:别再等世人皆知才解决维权困境
“首都机场爆炸案”的新闻迅速发酵得益于各种传播手段交叉作用。新闻在自媒体上传播最为迅速且覆盖率最广,新闻客户端的端对点推送更保证传播有效性,结合门户网站和电视媒体的及时消息,随后是媒体的跟踪报道和评论引导。在这种多路径、多媒体、多功能的传播下,“首都机场爆炸案”连续五日成为国内舆论最热的社会新闻。而冀中星在做这件事之前,应该料想到只有这么大的舆论效果,才能结束他多年的上访之路。
舆论毫无悬念地将矛头对准“维权困境”,冀中星维权8年,曾经也求助过记者,希望通过舆论压力倒逼,但是结果却是连具有监督力的记者也无功而返。财新法治记者罗洁琪发表文章《冀中星们 中国记者的心债》无奈地慨叹:媒体没那么强大。
公安大学犯罪心理学专家武伯欣说:个人恐怖主义来自于生无所恋者。当所有维权途径都被封堵的时候,冀中星才会选择这种极端方式,而舆论不仅没有指责反而同情。这给社会管理者的警示在于,保障维权道路的通畅能够避免很多社会负面事件的发生。
前不久,唐慧诉永州劳教委二审的胜诉是悲剧中的喜剧,虽然漫长艰苦,却最终让社会收获希望:求助司法以维权。法院应该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下到东莞市两级法院,上到最高法,都要守住这条线,这不仅有关于个人权益,更有关于国民信心。社会沉疴旧病繁多,冀中星的案件就是其中一个,虽不能毕其功于一役,却必须摆正态度和决心。
观点中国 张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