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评估的九大发现、九项建议
2016年10月30日,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发布了《法治政府蓝皮书: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16)》。这是法治政府研究院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法治政府评估工作的年度成果,也是该院连续第四年发布评估报告。
评估的九大发现:
一、 全国法治政府水平持续进步
本次评估使用的2016年指标体系总分为1000分,100个被评估城市的平均得分为663.07分,平均得分率为66.31%,较之2015年上升4.57%,较2014年上升6.61%。此外,在所有100个被评估城市中,有88个城市得分在600分以上,及格数量较2015年增多了26个。从广州、北京、佛山、成都、上海等典型城市的情况看,2016年的得分也都高于2014年和2015年。可以看出,地方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水平逐年提高,进步的幅度加大。
二、 涌现出一批法治政府建设水平较高的地方政府
连续四年的评估报告显示,地方法治政府建设中出现一批样板城市,具有率先在全国建成法治政府的潜力。
本年度评估中排名前十的城市分别是:宁波、深圳、杭州、南京、广州、合肥、长沙、苏州、潍坊、台州。
此外,有11个城市在连续四年(2013年至2016年)的评估中始终处于前二十位,这些城市是:北京、上海、广州、杭州、长沙、南京、厦门、成都、深圳、苏州、合肥。(排名不分先后)
三、 法治政府的平均水平尚处于低位,部分城市持续落后
全国范围内,地方法治政府建设平均水平仅略高于及格线,且呈现出较明显的区域间发展不平衡现象:东部城市好于中西部,部分西部城市仍处于落后状态。2016年度评估中,得分最高的城市为东部的宁波市,总分为825.61分;得分最低的为西部的喀什市,总分为426.36分,两者之间相差399.25。不及格的城市一共12个,分别是河南省信阳市、周口市、商丘市,山西省大同市,河北省邯郸市,吉林省长春市,辽宁省抚顺市,云南省曲靖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喀什市,西藏自治区拉萨市,黑龙江省绥化市,上述城市主要以中西部城市为主。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