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标题
- 国土资源部介绍将于2004年3月1日起施行的《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活动描述
- 2004年2月26日上午10时,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寿嘉华介绍将于2004年3月1日起施行的《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并答记者问。中国网将进行现场图文、视频直播,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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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网:
今天的发布会上,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寿嘉华简要介绍情况后,将与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司长姜建军、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农业资源环保法制司副司长李昕一道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会议由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副主任王国庆主持。 2004-02-26 09:35:37 - 中国网:
寿嘉华女士、姜建军先生、李昕女士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副主任王国庆的陪同下已经步入会议大厅,发布会即将开始。 2004-02-26 10:01:41 -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副主任王国庆: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记者朋友上午好!我国第一部有关地质灾害防治的行政法规《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将在3月1号正式实施。今天我们特别请来了国土资源部寿嘉华副部长、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司长姜建军先生、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农业资源环保法制司副司长李昕女士,就将要实施的法规给大家做一些介绍,同时将回答大家所关心的问题。下面,我们先请寿嘉华副部长简要介绍一下情况。 2004-02-26 10:03:42 -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寿嘉华:
女士们,先生们,朋友们,上午好!《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已经2003年11月19日国务院第29次常务会议通过,并将自2004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有关地质灾害防治的行政法规,它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正式步入了法制的轨道。 2004-02-26 10:05:11 - 寿嘉华:
中国是世界上地质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等等种类的地质灾害十分发育,各类地质灾害平均每年造成1000多人死亡,经济损失上百亿元。近年来,各种不合理的人类工程活动诱发的地质灾害呈现出明显的增长趋势。中国政府历来十分重视防治地质灾害,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国土资源部作为全国地质灾害防治的主管部门,近年来下很大的力气,抓了如下的几项工作: 2004-02-26 10:07:04 - 寿嘉华:
一是开展了全国范围内的地质灾害现状调查,基本查清了我国地质灾害的发育分布规律。 2004-02-26 10:07:36 - 寿嘉华:
二是加快了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编制,初步建立起部、省(市、区)厅、县局三级部门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体系。 2004-02-26 10:07:56 - 寿嘉华:
三是集中力量搞好重点地区的地质灾害防治,保障国家重点工程的建设和运营安全。 2004-02-26 10:08:14 - 寿嘉华:
四是广泛动员和组织受地质灾害威胁的人民群众,开展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 2004-02-26 10:08:33 - 寿嘉华:
五是积极推进地质灾害防治的立法工作,1999年3月,国土资源部颁布实施了《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一些省(市、区)也出台了有关地质灾害防治的地方性法规或规章,加强了对地质灾害防治的管理。 2004-02-26 10:08:59 - 寿嘉华:
六是与气象部门共同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并加强了与建设、交通、铁道、旅游等相关部门的合作,共同搞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2004-02-26 10:09:19 - 寿嘉华: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也认识到,我国的地质灾害防治还存在如下一些问题:一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缺乏统一的国家规划,各自为政、工作交叉,低水平重复工作的同时留下大量空白区,造成人力、财力的严重浪费;二是不少部门、单位及个人,不能正确处理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自身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的关系,在生产活动、工程建设时不采取地质灾害预防措施,造成了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严重后果;三是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地质灾害防治方面的职责分工、企事业单位及公民在地质灾害防治中的权利与义务均不够明确。四是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投入不够,导致监测预警、工程治理、搬迁避让、应急抢险等防灾措施不能落到实处。对上面的问题,国务院法制办和我部在立法过程中,进行了专门的调查研究,并力求通过建立相应的法律制度和措施予以解决。 2004-02-26 10:10:50 - 寿嘉华:
女士们,先生们,我们相信,《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颁布实施,将有助于进一步规范我国的各项地质灾害防治活动,有助于我国地质灾害防治水平的进一步提高,有利于减轻地质灾害对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的危害,也将有利于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谢谢大家!下面,我和我的同事以及国务院法制办的同志很乐意回答大家的提问。 2004-02-26 10:11:55 - 王国庆:
好,下面是问答时间。最近国土资源部发布的信息很多,媒体对这方面也非常关注,所以今天是一个很好的机会。尽管朝核问题北京六方会谈正在举行,今天有一些记者没有来,但是也还是到了很多人。下面进行提问,提问之前请通报一下所在新闻单位名称。 2004-02-26 10:13:39 - 新华社记者:
材料里说地面塌陷每年造成的直接损失有几十亿元,地面沉降主要发生在东部平原地区,包括上海、无锡、苏州,为什么这些地区的地面塌陷情况那么严重?造成这种地面塌陷的主要原因是什么?应该采取哪些措施来遏制这种塌陷? 2004-02-26 10:16:18 - 寿嘉华:
地面塌陷属于地质灾害的一种,我国现在比较严重的就是长江三角洲地区和华北平原相当大的一部分地区。但是也还有一些地区是因为人工的原因造成的,比如说地下的采矿。我举个例子,比如山西大同。在上海、无锡、苏州和华北地区主要的原因是地下水的不合理开采。举例来说,沧州地区地下水的不合理开采造成的地面漏斗近二十年来地下水下降了百来米。地面塌陷,我们现在很重视,特别是对上海、无锡、苏州地区,并不是不可以治理的。(采取的措施如)对地下水合理的开采和开发,以及在上海地区实验的地下水的回灌。当然,非常重要的是要加强监测——(对)地下水的监测,地面沉降的监测工作。 2004-02-26 10:19:17 - 中华工商时报记者:
前几天,有关媒体报道了关于东方大学城违规建设高尔夫球场的消息。请问寿副部长,在中国投资建设高尔夫球场需要办哪些审批手续?涉及高尔夫球场用地有什么样的规定?另外,我们有很多民办高校的校长向媒体反映,在申办教学用地的时候非常困难。东方大学城为什么能够申请到这样的用地?对这一事件将怎样处理? 2004-02-26 10:20:18 - 寿嘉华:
我简要回答一下这个问题。对高尔夫球场的建设和审批工作,中国政府及有关部门历来都有比较严格的规定。早在1997年,中发11号文件就规定了对高尔夫球场的建设不能够用耕地、集体农民的用地以及有关的地。在1999年,我们部发布的土地限制的目录里,高尔夫球场就是属于限制类的建设项目,并且有比较严格的申报和审批的程序,要由省人民政府提出意见,由省国土资源厅管理部门上报给我们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部进行严格的审查以后,才能批准。这个审查有很多的条例规定,比如说它是不是符合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是不是占用了基本农田等等,在文件里都有规定。到了2002年底,我们取消了这个限制,取消限制以后,又明确规定对高尔夫球场停止审批。 2004-02-26 10:22:05 - 寿嘉华:
到今年的1月份,我们同时停止审批高尔夫球场,而且结合土地的治理整顿进行清理和清查。在这之前,我们部审批的高尔夫球场是十个。前几天新闻媒体报道的数字可能有些出入。 2004-02-26 10:23:10 - 中国新闻社记者:
前不久,国土资源部发出通知要求对全国各地的开发区进行整顿,我想问一下,什么样的开发区属于被取缔的范围?谢谢。 2004-02-26 10:23:43 - 寿嘉华:
关于开发区的问题,从去年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以来,新闻报道很多。去年年底,我们跟四部委联合发出了关于清理清查开发区的通知。在这个通知里面,有一些明确的规定,概括起来是下面几条。 2004-02-26 10:24:28 - 寿嘉华:
首先,县以下人民政府设立的开发区经过清理以后要被撤销。第二,国家、省、地区设立的开发区如果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要予以撤销。另外,如果符合规划,设立以后长期撂荒,没有投入,这样的开发区经过清理以后也要予以撤销。第三,省里设立的开发区,虽然符合规划,但是在我们批准的规划之内擅自进行扩大,占用了比较多的耕地或者基本农田,我们经过清理以后,应该核减掉。最后,(我们对)开发区的清查、治理整顿工作还在进行当中。 2004-02-26 10:27:25 - AFX记者:
国土资源部不久前发布了一份文件,其中非常特别地提到中国要战略性发展石油资源,我想确认一下有关主管部门是否批准了这样一个发展战略性石油资源的计划?同时,在这方面有怎样的投入?国土资源部在发展这个计划当中有什么样的作用?如果有这样一个计划的话,土地是从什么地方取得,是以什么方式购买,或者说谁会支付购买土地的款项?建立这样一个项目的资金来源由谁来负责?我还希望了解一下,国土资源部有没有这样的一个预期,保证建立这样的石油资源不会引发更多的地质灾害? 2004-02-26 10:30:18 - 寿嘉华:
石油资源是我国的战略资源,国家十分重视。大家都知道,国家的石油资源消费和供给之间有差距,去年进口石油是1亿多吨。 所以国家非常重视(对)石油资源的战略研究以及可供性研究、石油的储备(问题)。作为矿产资源的主管部门——国土资源部,当然对石油资源的战略研究、加强石油资源的勘查开发的前景以及对石油储备都是要下工夫进行研究的,而且要开展规划管理。 我们除了在政策上研究石油储备以及支持石油开发的一些政策以外,很重要的就是要对石油的前景、石油的战略选区、石油今后的规划进行研究和制定。 2004-02-26 10:33:38 - 寿嘉华:
最近我们正在开展的就是石油资源潜力的摸底,以及在全国十个选区开展石油的调查工作。当然,政府鼓励大的石油企业走出去,到国外建立稳定的石油供应基地。 (关于)石油的储备(问题)也正在研究之中,包括工程院也有一些重大的项目在开展研究。 2004-02-26 10:34:49 - 王国庆:
我补充一句,关于“建立战略石油储备会不会带来地质灾害”的问题,这一点大家完全可以放心。因为中国政府特别强调科学的发展观,强调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也是其中很重要的内容,所以在考虑这个问题的时候,绝对不会牺牲环境,绝对不会给人类带来不必要的灾难。 2004-02-26 10:36:23 - 香港南方早报:
最近我听到消息说,有很多人过分地进行房地产开发,您谈谈有什么措施来防止过热的房地产开发状况? 2004-02-26 10:37:03 - 寿嘉华:
国土资源部的职责,其中之一是对土地资源进行规划、管理和合理利用。从中国的国情出发,中国的人均土地很少,其中耕地是很有限的,所以对土地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在中国工业化的过程中,城镇化建设的过程中,房地产开发这几年来一直是比较热,比较旺的。但是,房地产开发不能占用基本农田,特别是耕地,这是我们管理最严格的问题。所以对房地产开发当中一些过热的行为,违规的行为,结合土地市场的治理整顿,我们提出了一些要求和措施。 我再说一句,我们(已经)跟建设部共同研究,在这次清理以后,我们将要出台一些政策。 2004-02-26 10:38:49 - 人民日报记者:
刚才寿副部长讲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当中的问题之一就是地质灾害防治投入的机制还不够完善,防治资金不足。我想问一下,目前每年的防治资金规模是多少?另外,我们应该建立一个什么样的投入机制来保障防治地质灾害? 2004-02-26 10:39:43 - 寿嘉华:
这个问题我请姜建军司长回答。 2004-02-26 10:40:36 - 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司长姜建军:
地质灾害人命关天,中国政府高度重视。这些年来,地质灾害资金主要投入在两个方面,一个是在我们认识到的、可以治理的地质灾害工程方面下大投入。第二,对于我们认识到不能治理的地质灾害,必须采取避让措施的,有一个搬迁费用的投入。 2004-02-26 10:41:27 - 姜建军:
由于这些地质灾害一种是自然因素造成的,一种是人为诱发的,因此我们在治理防治的资金投入上有两个渠道。一个渠道是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至于这个渠道有多大规模,我想举例来说。在云南这样严重的地质灾害发育区,每年拿出三千多万、四千多万用于地质灾害的防治。中国政府对三峡库区这个重点建设项目工程,拿出40亿的投资,投入到这个地区地质灾害的防治项目上。对于一些人为诱发的,我们通过法律法规的文件要求受益者和引发者自行投入。为了加大投入,这次新发布的《条例》当中,明确各级政府要将地质灾害防治纳入到地区的规划和执法当中。 2004-02-26 10:46:06 - 中国财经报记者:
看了《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我想问两个具体的问题。第一个问题,地质灾害防治经费是由财政预算进行拨款的,如果当年地质灾害防治经费没有花完,或者是没有花的,你们会怎么处理呢?是滚动到下一年还是继续拨付与上一年同等数额的经费?在行政处罚方面,处罚是十到五十万,这么一个大弹性空间,你们怎么处理?能否保障人为地质灾害发生以后引发人得到足够的惩罚? 2004-02-26 10:47:25 - 寿嘉华:
第一个问题,刚才姜建军同志已经说过,我们的投入是两方面的。作为各级财政的投入,对自然发生灾害(的防治)是一个很重要的资金投入来源。中央投入的主要是指重大的地质灾害的治理工程。这里有一个很重要的例子,就是三峡库区的地质灾害,它的治理工作第一、二期工程已经投入40个亿,三期的规划正在做。 对治理工程资金的使用,我们是按项目管理的,在项目治理还没有结束的时候,当然是结转,项目完成以后,就按项目来进行结算,并且制定了非常严格的对资金的监督管理制度。其他问题请李昕副司长回答。 2004-02-26 10:50:34 -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农业资源环保法制司副司长李昕:
涉及到人为建设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治理责任,姜司长已经讲得非常清楚了,即由责任人承担治理任务。如果引发地质灾害的责任人不能够按期进行治理的,按照本条例第42条的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部门责令限期治理。治理所需要的费用由责任人单位承担。同时还要处以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给他人造成损失的,还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条设定的处罚幅度是视情节严重来定的。 2004-02-26 10:51:24 - 中央电视台记者:
寿副部长,我想问一下有关地质公园的问题。我国评选地质公园已经有三期了,现在又参加世界地质公园的评选,请您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2004-02-26 11:00:25 - 寿嘉华:
我国地域辽阔,地质景观、地质遗迹十分丰富,为了保护这些地质遗迹,开发地质景观,我们部里决定评选挂牌公园。国家地质公园的评审已经搞了三期了,前两期是44个,这一次我们又评了41个。 通过国家地质公园的挂牌、开馆,我们感到对地质遗迹的保护,对地质景观的开发,以及促进旅游,促进科普知识的普及都起到了非常好的作用。评选国家地质公园的活动引起了国家地科联高度赞扬和支持,从去年以来,我们就在申请世界地质公园,前不久,姜建军同志和有关人员到法国专门对八个世界地质公园的申请进行了会议答辩。这八个地质公园答辩非常成功,都通过了。而且我可以告诉大家,今年6月份将在中国召开第一届世界公园大会。 2004-02-26 11:02:13 - 香港文汇报记者:
近些年来,在农村有很多违规占用农民土地,或者是占用农民土地后补偿长期不到位的现象,在城市也会发生居民拆迁后不能回迁,造成流离失所的现象。请问寿副部长,对于这类案件,国土资源部会采取什么样的措施和手段来保护民众的利益?第二个问题,您刚才提到的国土资源部和建设部将会出台新政策,希望您透露一下新政策除了预防房地产过热外,还包括什么方面的内容? 2004-02-26 11:05:04 - 寿嘉华:
中国政府非常重视耕地保护和农民的失地问题,中央有关领导一再强调,不要让农民失去土地。但是,这几年的建设发展当中,发生了大量的农民失地和补偿不到位的问题。根据这几年的统计,上访告状当中相当大的比例是因为农民失去土地以后补偿不到位的问题。根据我们下到基层去调查的情况显示,这些告状的很大一部分是有道理的。这两年来,我们在开展土地市场的治理整顿当中,对这个问题给予了高度重视。 我们对这类问题都要进行查处,特别是根据中央领导的指示,不但要查处有关单位的责任,而且要查处到责任人。这项工作一直摆在很高的位置,而且在不断推进当中。关于房地产开发今后的政策问题,因为正在调查、查处和问题研究当中,我想等到我们把政策研究好了,文件发布的时候再跟大家通报。 2004-02-26 11:07:34 - 王国庆:
今天的问答就到这里。下面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通知:下星期一,3月1号上午10点,我们邀请了公安部副部长、全国禁毒委员会副主任罗峰先生给大家介绍一下中国和菲律宾警方合作破获的一个跨国毒品走私案件,同时介绍一下中国开展禁毒工作的有关情况,欢迎各新闻单位参加。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2004-02-26 11:08:34 - 中国网:
中国网直播到此结束,谢谢关注! 2004-02-26 11: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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