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标题
- 国新办就《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有关情况举行吹风会
活动描述
-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定于2014年8月29日(星期五)上午10时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吹风会,请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局常务副局长冷宏志,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孙宪忠介绍《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中国网作现场实录,敬请关注。
文字内容:
- 主持人 胡凯红:
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今天的吹风会。最近公布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受到大家的关注,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这方面的情况,今天很高兴请来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局常务副局长冷宏志先生,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孙宪忠先生,请他们向大家介绍这方面的有关情况,并就意见稿做一些解读,同时回答大家感兴趣的问题。
下面先请冷局长做通报。
2014-08-29 10:00:19
- 冷宏志:
各位媒体的朋友,大家早上好。首先非常感谢媒体的朋友对中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关注和支持,按照国新办的安排,我就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设的有关情况做一个简要的通报。
第一,为什么要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是国务院机构改革职能转变的一项重要内容。大家知道,原来的分散登记制度弊端还是比较多的,主要集中在这么几个方面:一是容易造成产权交叉,重复登记,错误和漏登,以及重复抵押等问题,这样就影响了交易安全。二是容易造成机构重叠设置,资源浪费,行政成本的增加,从而也不方便企业和群众。三是容易造成信息孤岛,有关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由于分散在各个部门,不能进行综合的利用和查询。基于这种情况,国务院机构改革的时候,决定把分散登记制度转向统一登记。同时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市场经济发展和市场发展改革的必然选择,因为市场经济的重要基本特征首先就是要产权清晰,同时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基础,这项工作对于完整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推动简政放权,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方便企业和群众,尤其是对进一步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2014-08-29 10:02:57
- 冷宏志:
第二,关于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要求和目标。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的要求,要做到几个坚持:一是坚持积极推进稳妥把握、谋定而后动,精心组织,确保工作规范有序。二是坚持统筹兼顾,科学安排,既充分继承原有工作成果和经验做法,又统筹兼顾不同部门行业管理和交易监管需求,及国家改革的需要。三是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充分考虑国家层面、省市县不同层级的职责分工。根据不同地区不同类型不动产登记的特点,科学做好分类指导,加快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从现在开始直至2017年底前,在建立和落实好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的基础上,做到职责明确、机构健全、运转正常;依据统一的法律法规和完备的技术标准,规范开展登记工作;统一窗口办理,更加便民利民;全面实现信息共享并依法提供信息查询服务,基本实现登记机构、簿册、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
2014-08-29 10:04:32
- 冷宏志:
第三,关于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国家和地方层面要做好的工作。对于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我们的总体安排是从2014年开始,也就是从今年开始,力争一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各级职责整合和基本制度建设。目前,省级机构职责整合正在推进,已经有九个省机构职责整合完成。用两年左右的时间,逐步衔接过渡,统一规范实施,三年左右时间全面建立并完善各项制度,四年左右时间建立有效运行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技术平台。这是我们的总体考虑。如果按分年度来讲,2014年基本完成各级职责整合,建立基础性制度,包括我们现在搞的《不动产登记条例》的立法,还有登记簿册的制定等一系列工作,以及信息平台的研发都属于基础性的制度。2015年健全配套制度,平稳有序实施。2016年全面形成制度体系,正常有效运行。2017年实现不动产审批交易登记信息共享。这里面我要特别强调一下,实际上在分散登记的时候,各类不动产的信息,我们现在每天也在对外公开查询,当然这个查询肯定是利害关系人。我们这里说的建立共享的平台和查询,就是按照中央编办134号文件的要求,建立共享的信息平台,然后实现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的共享和查询,是统一基础上的共享和查询。
2014-08-29 10:06:55
- 冷宏志:
上述所有工作的前提是各级登记机构的统一,没有统一面向社会的机构,不动产统一登记就无从谈起。为此,从国家层面重点要做好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这三个统一。也就是说,这三个统一需要国家层面进行顶层设计,然后进行统筹协调来推进。在地方层面,首先要按照国家的有关要求,力争今年年底前完成省市县的登记资源的整合,在此基础上做好各级资料的移交、系统的对接、工作的衔接等,积极稳妥的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从中大家可以看到,我们为什么前面说的统一安排要进行到2017年,因为这里有大量的工作要做,要进行积极稳妥的衔接。
2014-08-29 10:08:16
- 冷宏志:
第四,关于切实保障不动产物权,进一步简政放权,方便企业和群众。国务院无论在不动产登记条例的立法还是在制度建设当中,党中央、国务院都有要求,大家也很关心。从这一方面体现国家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只是将分散在各个部门的登记工作进行整合和融合,由一个部门按照统一的标准和要求来承担,不是另起炉灶,对于原来好的经验和做法还要进行很好吸收和继承。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施后,原先老百姓依法取得的各类权力证书继续有效,企业和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将更加方便,为保持工作的稳定连续,今后将采取主要措施:
2014-08-29 10:11:38
- 冷宏志:
一是确保证书继续有效,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做好新旧证书的衔接,现有证书继续有效,实时地组织地方发放新的统一证书,根据工作的需要,特别要遵循不变、不换的原则,不增加企业和群众的负担。
二是更加便民利民,通过设立统一的窗口,减少办证环节,优化办证流程,采取一站式服务等措施,更好的方便企业和群众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三是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通过将一部分非政府职能推向市场或向市场购买服务,积极培育和健全市场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中介组织的作用,更好的服务企业和群众。
我就先给大家通报这么多有关的情况。
2014-08-29 10:13:08
- 主持人 胡凯红:
谢谢冷局长。下面开始提问,提问之前通报一下所在的新闻机构。
2014-08-29 10:15:30
- 华尔街日报记者:
想问一下整个统一登记的过程大概什么时候结束?
2014-08-29 10:21:19
- 冷宏志:
刚才前面已经讲了,我们总体的考虑是从今年开始,按照“四统一”的要求,到2017年建成信息平台,整个的时间是按照“四统一”来考虑。但是整个不动产登记也是一个涉及到千家万户,涉及到对广大权利人物权的保护,所以在推进的过程当中整体来讲,这是一个系统的工程,会积极稳妥的推进。如果说实现“四统一”的话,我们的初步安排是到2017年。如果真正的把所有整个的登记制度都建立起来,这会是一个相当长的过程,不会一蹴而就。
2014-08-29 10:23:52
-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
我们看到不动产登记涉及到很多普通人的利益,也有很多政府的官员也需要进行不动产登记,我们登记的过程中有没有监督的机构?我们对于监督方面是如何来安排的?能不能简单说说。谢谢。
2014-08-29 10:25:02
- 孙宪忠:
在不动产登记的过程中间和官员的财产登记的问题有没有重合,有没有交叉或者有一些什么情形?尤其刚才提到官员财产监督的问题。首先我们要认识到不动产登记本身是一个不动产物权的登记。而这个权利是一般的老百姓都会拥有的,我们建立这个登记制度首先是为了保护千家万户或者说中国每一个不动产的拥有人的财产权利,它不是一个专门针对官员的财产的登记。
针对官员的财产登记,也就是说要在中国将来如何建立“阳光法案”这种类型的,从反腐败的角度进行登记,不在我们不动产登记法律的范围内。我们是针对全体老百姓的财产登记,这个《不动产登记法》从整个法律来讲是属于《财产法》的范畴,而不是属于廉政立法或者是阳光立法又或者是官员立法的范畴。至于如果说以后我们要是建立这个“阳光法案”,官员的财产如何要登记,谁去监督,刚才已经提到监督的问题,建立什么规范?这需要通过干部立法或者是官员立法,公务员立法或者是像类似于这样的立法来解决这个问题。大体上规则就是这样。
2014-08-29 10:28:06
- 追问:
像比如说官员的财产应该也是跟普通人一样进行登记的过程和手续,应该是一样的是吧?
2014-08-29 10:31:48
- 孙宪忠:
官员首先是老百姓,首先他也是一般的人民群众,从财产的角度来讲他是不动产的权利人。我知道你想问的潜台词就是说,如果他要把财产登记在其他人的名义下怎么办,或者是登记在他的亲戚、朋友、妻子、儿子以别人的名义怎么办?从不动产登记的角度来讲是没有办法防止的。我们从“阳光法案”,从干部廉政立法的角度来讲,不管是登记在谁的名义下,我们都是可以通过相关的廉政立法,都可以把它查出来。这就不是不动产登记机关的职能,而是我们反贪、纪检的职能。
举个简单的例子,我们登记立法是要向社会有适度公开,许可老百姓查询。像银行的存折,法律上规定都是保密的,法律上规定银行存款都是保密的,但是我们纪检部门、反贪部门照样可以去查,你是保密的我们都可以去查,那房产登记还有一定的公开性,当然可以去查。所以不动产登记的立法和廉政立法、阳光立法是互相配合,首先是有明确的分工,然后也互相是不矛盾的,是两个不同类型的立法。
2014-08-29 10:34:25
- 记者:
不动产登记除了和反腐有关系以外,大家还关注比较多的是和房产税之间的关系,不动产登记制度目前有没有跟这一块对接的考虑?
2014-08-29 10:38:50
- 孙宪忠:
从法理上来说这也是两个不同类型的法律,刚才我已经讲了,虽然很多社会人希望一个法律把所有的问题都解决了,但是从法制社会发展到现在,我们都认识到一个法律解决不了全部的问题,法律必须要有不同职能的划分和立法体系的划分。像房产税的立法是属于财政这一类型立法,我们现在的立法是权利的立法,或者说是权利保护的立法,我们想通过不动产登记制度给普通的家家户户老百姓的不动产权利保护提供充分的法律根据,我们主要立法的目的和整个的流程都是这样,国家将来怎么样建立不动产登记征税,要通过财政法,从这个角度去解决。这两个问题,登记立法里能否提供一个依据或者衔接呢?可能会有一些积极的作用,但是也不尽然。在有一些关键的地方不可能会达到这一点。
现在的不动产,因为我们目前房地产法、征税方面的法律也没有出来,从我自己有限的学识来看,有些人认为房地产税的立法应该是累进税的立法,希望通过这个立法能够达到平均社会财富的效果,让穷人不纳税或者少纳税,富人要多纳税,或者如果房子比较多,可能要多纳税,要达到这个目标。但要达到这个目标,从不动产登记的角度来讲,可能是做不到。原因是,如果说有一个人把自己的房子登记在自己的妻子、儿子、兄弟姐妹的名下的时候,这在不动产登记尽管来讲没有办法防止,也没有办法查询。比如我们买一个房子,我们做登记的时候会看他的合同、身份证,这个钱是从哪儿出的,房子实际的情形等,做初始登记的时候要看这些,过户登记的时候我们要看交易过程是不是合法的、有效的,看一下就行了。但是这个钱到底是谁的?是官员给他的,还是别的人给他的,这个房子是谁买的,我们登记机关是没有办法查,也没有这个职权。
2014-08-29 10:40:22
- 孙宪忠:
从世界上各个国家来看,登记机关都是不负责这个事情的。如果有一个人有很多房子,他登记在不同人的名义下,如果为了避免他避税,我们登记机关怎么查询,这就给登记机关增加了没有办法做到的事情。我刚才的结论就是,从征税的角度来讲有可能会发挥一般的作用,有些人可能就是按照自己的实际名义登记,这就会发挥好的作用,但是如果这些人想采取委托他人名义来登记的情况,不动产登记可能就发挥不了这个作用。
现在关键问题是征税的方案我也没有看到,也不知道是实行累进税制还是普税制。如果是累进税的话,就很难做得很严格,如果是普税制的话,不知道税收机关是怎么看,但学术界很多人认为普税制不好,因为我们征税并不是要从老百姓身上参与财产权利的瓜分,希望通过累进税能够在平均社会财富上发挥一些作用。我不是专门搞财税法的,但是财税法的一些朋友和学者他们也有这样的看法。如果采取普税制,这个问题就不存在,不管是登记在谁的名下都可以征税。关键是不了解税法的立法情况,等税法出来可以再仔细的研究。
2014-08-29 10:42:04
- 法新社记者:
想问一下刚才提到各级部门的机构整合是单纯的指国土资源部门和现有的房产登记部门的整合还是会有横向的,比如会有公安户籍、银行等这样部门信息的整合?既然我们现在就已经预料到有的登记可能会把自己名下的房产登记到别人的名下,有没有一些制度性的安排,在不动产登记条例里面能够预防,或者在可能的范围之内尽量预防这样一种情况的发生?谢谢。
2014-08-29 10:45:39
- 冷宏志:
不动产统一登记是将原来分散登记在各个部门的林地、房、草地,还有承包经营权、海域使用权都集中到一个部门进行登记,是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机构和职责的整合。
第二,将来信息的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的共享是按照中央编办134号文件的要求,建立信息平台,实现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的共享。因为原来的分散登记的时候,有一些管理部门把登记的信息作为管理的一个手段,在统一了以后,有关登记信息也是有关管理部门的登记手段,所以说要把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共享,便于管理,便于行使他的管理职责。
第三,担心官员分散他的财产,以别人的名义来登记,孙教授刚才答得已经非常清楚了,这不是我们不动产统一登记立法当中调整的范围,也不是我们登记部门的职责。
2014-08-29 10:48:33
- 孙宪忠:
即使登记在别人的名义下,但是我们的纪检、反腐部门要去查他还是能够查得到的,这是没有问题的。
2014-08-29 10:50:25
-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
我们不同部门的职责最后要统一,现在来看因为涉及到部门比较多,国土资源部、海洋局等等,现在在推进过程之中统一这些职责是否遇到一些困难?这些问题是否已经解决,具体又是如何来推进的?谢谢。
2014-08-29 10:52:20
- 冷宏志:
在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过程当中,我知道你问的潜台词,但是直接的部门阻力这方面应该说没有什么更大的困难,因为这是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作为国务院的部门,只有执行权,我们也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应该说很顺畅。从分散到统一,还将有大量的工作需要做,如果说有困难,应该是在工作层面上的困难。
比如说原来的法律是在分散情况下的立法,每个部门分散登记的时候都有法律依据,相关的法律要修改。统一的登记法,我们讲的登记条例也要进行新的制定,还有登记簿册原来也是分散的,各部门都有自己的登记簿册,现在我们登记簿册也要统一。信息平台等等这些也是在分散情况下设立的,我们要建立统一的信息平台。机构也是分散的,职责也是分散的,也要进行整合。还有资料等等一些技术问题都需要移交,工作量应该说很大,也很复杂。
2014-08-29 10:55:56
- 华尔街日报记者:
据我了解,现在只有上海和重庆两个城市征收了不动产税或者是房地产税,登记统一之后还有其他的城市会进行这样的政策吗?
2014-08-29 10:58:33
- 孙宪忠:
因为征税的问题不属于不动产登记部门管的事,今天我们恐怕也解决不了这个问题,等以后有机会你跟财政部门的同志聊聊可能会好一些。
2014-08-29 11:00:09
- 主持人 胡凯红:
如果没有问题的话,今天的吹风会到此结束。谢谢各位。
2014-08-29 11:0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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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新办就《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有关情况举行吹风会
- 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局常务副局长冷宏志
-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孙宪忠
- 国新办新闻局副局长胡凯红主持会议
- 国新办就《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有关情况举行吹风会
- 华尔街日报记者提问
- 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局常务副局长冷宏志回答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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