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2015年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2216.65亿元,比2014年同口径(下同)增长5.8%。加上使用结转结余及调入资金8055.12亿元,收入总量为160271.77亿元。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5767.78亿元,增长13.2%。加上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03.99亿元,支出总量为176471.77亿元。收支总量相抵,赤字16200亿元,与预算持平。
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9233.99亿元,为预算的100%,增长7%。加上从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1000亿元,收入总量为70233.99亿元。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0730亿元(其中,中央本级支出25549亿元,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55181亿元),完成预算的99.1%,增长8.6%。加上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03.99亿元,支出总量为81433.99亿元。收支总量相抵,中央财政赤字11200亿元,与预算持平。2015年末,中央财政国债余额106599.59亿元,控制在年度预算限额111908.35亿元以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1156.37亿元。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82982.66亿元,增长4.8%,加上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收入55181亿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8163.66亿元。再加上地方财政使用结转结余及调入资金7055.12亿元,收入总量为145218.78亿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0218.78亿元,增长13.2%(剔除使用结转结余及调入资金后增长7.9%)。收支总量相抵,地方财政赤字5000亿元,与预算持平。
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1)主要收入项目执行情况。
国内增值税20996.82亿元,为预算的97.7%,主要是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持续下降导致减收较多。国内消费税10542.16亿元,为预算的94.1%,主要是提高卷烟、成品油消费税的实际收入低于预期。进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和关税合计15071.51亿元,为预算的82.4%,主要是进口大宗商品价格下行、进口额大幅下降。企业所得税17639.23亿元,为预算的102.9%。个人所得税5170.89亿元,为预算的106.2%。出口货物退增值税、消费税12867.02亿元,为预算的105%。非税收入6996.91亿元,为预算的163.9%,主要是部分金融机构及中央企业上缴利润增加。
(2)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
教育支出1357.05亿元,增长8.3%;外交支出478.34亿元,增长32.8%;国防支出8868.5亿元,增长10.1%;公共安全支出1584.16亿元,增长7.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56.19亿元,增长0.5%;债务付息支出2866.9亿元,增长11.3%。
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55181亿元,完成预算的98.7%,增长6.7%。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国政府性基金收入42330.14亿元,全国政府性基金相关支出42363.85亿元。
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4112.02亿元,为预算的94.2%,增长5.2%。中央政府性基金支出4356.42亿元,完成预算的85.7%,增长7.5%。
地方政府性基金本级收入38218.12亿元,下降17.7%。地方政府性基金相关支出39339.36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560.16亿元,全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078.57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国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4660.34亿元,为预算的103.6%。其中,保险费收入32518.48亿元,财政补贴收入10198.15亿元。全国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9356.68亿元,完成预算的102.3%。当年收支结余5303.66亿元,年末滚存结余57002.33亿元。
(三)2015年主要支出政策落实情况。
推动教育改革发展。支持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城市义务教育学生免学杂费政策,实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改革中央高校预算拨款制度,支持特殊教育发展,健全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等资助政策体系。
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完成大部分科技计划优化整合工作,集中资源支持体现国家战略意图的重大科技任务。加大对公共科技活动特别是基础研究的支持力度。支持实施科技重大专项。保障科研院所开展自主选题研究,改善科研条件。启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
支持做好社会保障和就业工作。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继续提高,月人均达到2270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70元。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加大对低保对象、孤儿、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救助工作的支持力度。继续提高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80元,个人缴费标准相应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年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由35元提高到40元,在全国所有县(市)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继续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和疾病应急救助制度。
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扩大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试点范围。在部分地区开展农业“三项补贴”改革试点。推进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区域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进一步加大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加强草原生态保护,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统筹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相关试点。支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
加强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增加投入,突出重点,提升大气污染防治效果。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在38个重点区域开展重金属污染防治。以流域为单元,实施国土江河综合整治试点。继续推进重点防护林保护等生态工程。在近2万个村庄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加大对农村环保基础设施运行管理的支持。推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建立全方位支持政策体系,全年新能源汽车生产量、销售量分别增长约4倍和3倍。深入开展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
完善住房保障政策。实行实物配租与租赁补贴并举,开展运用PPP模式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公共租赁住房试点。支持棚户区改造开工601万套、农村危房改造432万户。
促进文化繁荣发展。推动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和中国传统村落保护。促进骨干文化企业和创意文化产业发展。加强重点媒体国际传播能力建设,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