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护、救助、教育,我们缺少制度吗?
这个类似现代版“卖火柴小女孩”的故事,让无数人的心为之一凛。5个流浪儿的悲惨死亡,本不该发生。他们也有自己的父母亲人,怎么就沦落到蜷缩于垃圾箱里取暖的境地?去年末,曾有过一份给流浪儿的温暖的“红包”——2011年年末,民政部、公安部等八部委联合通知,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提出到2012年底,我国城市街面力争基本实现无流浪的未成年人。
相关的保护与救助法规与制度有《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那么,毕节这5个“街面上”的流浪儿,怎么就没有进入有关部门的救助视线?[详细]
· 社会无为的旁观,也是对冷漠的纵容
事发当夜,当地最低气温为7℃左右。在这个并不算非常寒冷的天气里,却发生这样的悲剧,实属人祸而非天灾。有目击者称,孩子们曾在边上拆迁工地滞留,住在用塑料篷布、水泥砖和三合板简单围起来的窝棚里。如果当地警方或救助站能及时发现并采取措施,悲剧当能避免。又或者,有路人多留个心,或当地有公益组织从事相关救助,也不会落到这个地步。然而,这种种能够挽救他们命运的假设最终都未能变成事实,由此导致了悲剧发生。
不难发现,“共同责任”常常变成了“共同缺失”而埋下隐患。[详细]
除此以外,那些围观者、那些声称“曾看见几个孩子在垃圾箱里捡到一个破旧皮球,在围墙里玩耍”的附近居民也应受到谴责:为何没有人上前询问一声、关心一下呢?众所周知,在欧美等国,就连听到隔壁有孩子哭泣,邻居都会报警。反观中国,虽然悲剧发生后人人都痛心不已,但当自己遭遇类似事件时,却往往容易成为路人甲。[详细]
· 问责永远都嫌太晚,停职绝不是事情终点
惨剧经媒体披露后,在社会上迅速发酵,舆论纷纷将挞伐的矛头指向公共部门的不作为,毕节承受的压力之巨大可想而知。随着调查的深入以及相关后续工作的展开,毕节对“流浪儿死亡”惨剧中的相关责任人启动了问责。据报道,分管民政、教育的两名副区长停职检查并接受组织调查;免去相关区的民政局、教育局以及相关镇领导的党内职务,并提请免去其行政职务,同时责成免去两名中小学校长职务。
毕节官方对于舆论指责的反应及时,值得肯定。但是,问责不是“流浪儿死亡”惨剧的终点。从根源上挖掘这5名男孩死亡的深层原因,从而带动宏观层面上对流浪乞讨人员制度的重新审视。[详细]
· 到底是什么让他们受伤,让我们悲痛?
这些新闻事件的背后,是中国“初级阶段”的一个问题侧面:贫富差距与地区差距,客观存在的法律真空,“城挤、乡弱、村空”导致的农村凋敝,低俗商业文化四处渗透,而这种错综复杂的现实困境,正下移到最脆弱、最容易受伤的儿童身上,威胁着他们的身心健康。[详细]
这其中所涉及的少年儿童教育问题,以及更宏阔层面上的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问题,都是审视“流浪儿死亡”过程中无法回避的问题。固然,作为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地区,毕节需要财政扶持的领域很多,有限的财力投入到重点领域,那些相对“微观”的领域的财力就会捉襟见肘。同时,伴随经济社会发展的城镇化进程,不可避免造就了一些“空心村”,出现了大量的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等“三留守”人员。如何切实维护“三留守”人员尤其是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需要公共部门从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公共服务均等化、让发展成果惠及民众更公平的层面上悉心考虑,周密布局。守住社会公平的底线,公共部门责无旁贷。[详细]
· 让冬夜渐暖,为他们点亮爱的火柴
在古代,流浪者尚可进入破旧的寺庙或祠堂避寒,而在今天的某些地方,甚至连仅能遮雨不能避风的高架桥下,都要安满尖锥以使流浪者难以容身,更不用说为其提供温暖舒适的容身之地了。
要想从根本上减少类似的悲剧,还有望于有关部门从观念上重新认识流浪者,重新认识流浪现象。要承认既有人因为贫病等各种原因不得不流浪,也要承认对于一部分人来说,流浪是其主动选择的生活方式,更要承认,并不是简单的送回原籍就可以解决流浪问题,在流浪的根源未解决的现实状况下,务实地对流浪者进行救助,向其提供简单的衣食甚至是住处,并且在其非自愿的情况下不强制改变其生活,才是最重要的。[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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