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媒体破案为什么可以一呼百应,让万众瞩目?
网民关注自媒体,是因为在这里可以让每个人都能找到发力点。
自封建社会起,一个人的呐喊从来就是无比单薄,再有“利”度的声音没有“通行证”都难以穿透那堵厚重的红墙。人们有力无处使,眼见民间疾苦却只能顾影自怜。而如今,微博反腐已成为当今监督腐败行为的重要途径。在微博这个发达的自媒体平台上,每一个围观者都是事件的参与者,公民声音以小见大,一则微博几十万次、甚至上百万次的转发量就是舆论发酵最天然的培养皿。
黑心官员不得不关注自媒体的走向,是因为微博已经成为了一面雪亮的明镜,让他们人人自危,不再敢肆意欺行霸市。“表哥”杨达才的现行,就是因为舆论抓住了他的一次在事故现场的微笑,继而挖出他的豪宅名表。从那以后,网络上戏谑着说,现在某些官员开会、接受采访,第一件事情就是摘手表。如果这真的是合法劳动所得,那些官员又有什么可心虚的呢?[详细]
· 战绩看上去很美,可自媒体靠得住吗?
一次次微博反腐得到的“立案侦查”成为了爆料盛行的“强心剂”。有了这个舞台,人民一边可以看到贪官在上面演绎着狼狈不堪的滑稽戏,一边又享受着作为“导演”或者“制片人”的快感,想要将微博反腐的话语权让出去?谁都不愿意。
在雷政富案件中,一套被爆料人咬定是雷政富情妇的女子照片在网上热传,后来才得到照片当事人证实,那是她几年前拍的一组艺术照片,不知道如何流传到了网上,她本人根本与雷政富一案毫无关联。爆料人的身份随即也被微博认定为虚假信息。但这虚假事件却已经传播开来,造成了恶劣影响。
当有人有意或无意,借反腐爆料之名在网上肆意扬言时,反腐过程中的“身正不怕影子斜”就不再能成为让舆论频繁骚扰他人的合理借口。[详细]
· 三个劣根性,注定了自媒体的侦探游戏只是舆论赠品
首先,自媒体破案通常基于网民爆料,真实性无法保证。一些腐败官员往往是被知情者通过微博揭发出来的,这些知情者中包括受到腐败伤害的民众、知情的网民甚至是官员亲近的人。既然是爆料,那爆料人常为了保护自己而拒绝透露其真实信息,由此带出来的信息真实性也就无法考证、责任无法追究。
其次,自媒体行为的出发点不明确,常需要新爆料刺激网友神经。很多情况下,微博反腐只是舆论关注某一现象的附属品。在表哥杨达才的案件中,网友关注他最早并不是因为他手上的那块表,而是他在事故现场的微笑。对其人肉搜索后爆发出的贪污受贿情况,只不过是网友对其“微笑”行为不满的一个赠品而已。
再次,爆发之后立即熄火,造成了自媒体破案永远只是敲边鼓的无奈地位。舆论关注热点的三分钟热度注定了它难以担纲重任。[详细]
· 正是秒杀权力的快感,让媒体人慢慢偏离了角色定位
“63小时,秒杀正厅职官员雷政富”,这是近日不少媒体对于重庆原北碚区委书记雷政富“倒掉”的感叹。和雷政富一同卷入舆论暴风眼的,其实还有网友纪许光。作为推到贪腐官员的爆料人之一,11月23日,网友纪许光只身抵达山城赴重庆纪委之约,他的安全问题曾一度引发上万人次的围观。赴重庆纪委之约,纪许光在微博上全程直播,雷政富被免职后,他在微博上高呼“高调反腐,我之选择!完美胜利,我之骄傲”。
不管是个人选择,还是形势所迫,媒体人“自发立案”都没错,但这并不意味着这种方式就值得赞许和推崇。就新闻伦理而言,记者是记录者,新闻人万万不能把自己变成新闻当事人或者新闻主角,这才符合媒体人的职业规范。以此观之,媒体人的“自发立案”、“高调反腐”,让自己成了新闻当事人——而不是客观的记录者,其行为方式确实有值得商榷之处。
记者揭黑反腐绝对没错,这是分内职责。但揭黑反腐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社会的公平正义,为了促进社会良性发展,而不是成就个人名誉。客观上讲,一篇好的揭黑报道,固然能成就一名记者,但这只是报道带来的“次生效应”,而非媒体人的主观意愿和追求。[详细]
· 我们需要自媒体的脚注,更需要透明健全的制度维护
在自媒体时代,各种不同的声音来自四面八方,“主流媒体”的声音逐渐变弱,人们不再接受被一个“统一的声音”告知对或错,每一个人都在从独立获得的资讯中,对事物做出判断。 自媒体有别于由专业媒体机构主导的信息传播,它是由普通大众主导的信息传播活动,由传统的“点到面”的传播,转化为“点到点”的一种对等的传播概念。
自媒体从宪法上来看是个人言论自由权的延伸,从一诞生就受到了诸多法律的限制。作为一种权利,自媒体当然有很多的界限是不能突破的。虽然我国目前有很多法令管制网上活动,但是还只是停留在对网站的管理上,这些法令就显得不够全面。如何在法律上对自媒体进行规范与引导,迫切需要全社会来共谋良策。 从以上对自媒体特点的浅析中,我们知道,相对于西方“自媒体”的迅猛发展,中国的“自媒体”显然处于起步阶段。网民应该学习在这个言论最自由的地方如何作负责任的表述,行使权利的同时不忘义务,使我国自媒体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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