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灯的初衷是时间缓冲带,科学怎么说?
黄灯设计的初衷就是提供一个时间上的缓冲带,给绿灯结束尚处于交会区的车辆以离开的机会。它出现的意义就在于补足红绿两灯即行即止的弊端,将黄灯“红灯化”,一定程度上与取消了黄灯无异。一些在元旦假期吃了苦头的网友呼唤在黄灯和红灯之间再加上一个缓冲灯,正是对新交规下黄灯“失效”的反应。
有组织做出了这样的统计:7组司机按照80到20公里限速行驶,发现黄灯踩刹车到制动力完全发挥,平均反应时间接近1秒,得出的结果是离线五米黄灯亮则百分百闯灯,如要保障安全,需提前八秒预警。这个数字是否完全准确不能判断,却与车主们的经验和观感大体相符。[详细]
新规前,“禁闯黄灯”从哪里来,存在法律争议吗?
有媒体称,这是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机动车登记规定》里的“新规”。但遍查两部规定,都没有提及黄灯。《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有“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扣6分的规定;但这只是将原规定中的“扣3分”升级,并没有明确“禁闯黄灯”。该《规定》于去年10月公布时,也未见有权威方面解读出“禁闯黄灯”的信息。
“黄灯扣分”成为“新规”进入公众视野,主要源自新华社去年12月28日的一篇报道,其中称“驾照新规将于明年1月1日实施,其中关于‘闯黄灯’的规定引起广泛关注”。公安部交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称,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黄灯信号的作用是净空交叉路口,因此“抢黄灯同样属于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违法行为”。[详细]
新规后,事故起数降低,民间观感考量法制规定
交管部门给出的数据更让人乐观,据统计,北京、天津、南京、杭州、济南等城市,新交规实施首日接报的交通事故起数分别比前一天下降了9.3%、23%、26.7%、18.4%、29.8%,未发生因违反交通信号指示造成的恶性交通事故。这个数据对比了去年12月31日与今年1月1月的各城市的交通事故数量,这两天都在假期之内,出行人数应该差不多,所以具备一定的科学性。我们可以管窥到“史上最严”新交规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增强驾驶者的安全意识,甚至减少交通事故。可以说,新规实施已经取得了阶段性胜利。[详细]
与此对应,网友们也在微博中汇总了各地因黄灯前急刹导致的追尾事故,以及更常见的情况——闯黄灯效应之下的交通缓慢拥堵。“闯黄灯”处罚的正负效应已在民间形成普遍观感,法规制定者若不梳理、考量两方面信息并矫正规则,而是一味结论先行,恐有掩耳盗铃之难。[详细]
新规里,闯黄灯扣六分,应该有个过渡期
任何规定要得到切实执行,它需要民众的理解,也需要一定的物质条件。从以往的“闯黄不罚”到现在的“闯黄重罚”,如果仅仅在法规上单兵突进,没有细致的沟通说服,没有交通设施的完备调整,不仅容易引发争议,执行效果也未必好。换句话说,“闯黄扣分”尚需做好“硬件”和“软件”两方面的准备。
“硬件”方面,有些网友已指出,一些交通信号设施的不完善,导致车主难以及时预判黄灯。对此,有网友建议,安装倒计时灯或者绿灯换黄灯前闪烁提醒——至少对于后者,不难做到。软件方面,则需要在驾驶安全教育上下工夫,提升整个社会的驾驶文明。以最源头的考驾照来说,现在基本还是一种行政思维和办证思维,而不是立足于让每个人真正学会“安全驾驶”。[详细]
新规外,深圳的法外特权,不是发声的正确方式
“闯黄灯记6分”的新规出台后,深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最近表示,深圳暂未对闯黄灯的行为进行处罚。这个表态引起社会各界的热议。2日,广东省公安厅交管局有关人士表示,深圳市的做法不符合交通安全法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是“违背科学和法律精神的”。
新交规的出炉存在可商榷的地方,完全可以把不同的声音进行汇总,假以时日,从各角度去考虑去改变。新交规本来就因为更严厉的处罚而受到很大的阻力,但是就因为主观意识上的妥协,而使得条律在落实过程中卡壳,日后想要重新再来,恐怕难度翻番是小事,苦心经营起来的“执法必严”的门面,早已不复存在。[详细]
闯黄灯,在国外同样也要受罚
为杜绝“抢黄灯”现象,很多国家出台了严格的交通法规,通过扣分、罚款等手段,强化司机和行人“等黄灯”的意识。除惩罚措施外,一些国家还加强对民众的交通安全教育,形成“绿灯行”、“红灯、黄灯停”的交通自觉。
比利时的《交通处罚条例》规定,“抢黄灯”一次罚款100欧元。如果因“抢黄灯”造成交通事故,司机还要接受司法处理。在此过程中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不予理赔,汽车保险协议自动作废。
韩国交规规定,车辆通过停止线后黄灯才亮的,将不被罚款和扣分;但如果司机在通过停止线前黄灯已经亮起,则必须刹车。司机在黄灯亮时强行通过的,小轿车将被处以6万韩元(约合350元人民币)的罚款,中巴车将被处以7万韩元(约合410元人民币)的罚款,司机被扣15分。司机累计扣分超过40分的将被吊销驾照40天。[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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