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考 弃婴 袁厉害 火灾 观察 观点中国
    如果没有袁厉害,河南兰考会有多少弃儿陷入更加万劫不复的悲催境地?这个数字没法统计,因为这种情况没法假设。世上尚无从“如果”二字,推导出真实情境的先例。反正在兰考,丢在医院门口的弃婴,只要被“爱心妈妈”袁厉害撞上,至少没有自生自灭,而是被她“非法收养”了。
    大火烧出了一连串血色惊叹号和黑色疑问号。火灾第一现场,位于有着“爱心妈妈”之称的袁厉害家中。这场大火造成7人丧生,而因为逝去的生命尚未成年,都是袁厉害收养的弃婴,又让这场悲剧的底色显得更为沉郁凝重。

是谁逼出了“袁厉害们”的无奈善举?

    民政部最新的数据显示,我国现有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即“孤儿”)61.5万名。其中,民政部门儿童福利机构养育的孤儿有10.9万名,由亲属养育、其他监护人抚养和一些个人、民间机构抚养的孤儿有50多万名之多。[详细]

    目前的社会收养,除了进入儿童福利机构;捡拾人或收养人通过民政手续合法收养外,大部分多是民间私自养育。在严苛的收养手续之外,是大量的民间私养。“以每年几千甚至上万名弃婴的推断规模,减去前两个渠道2000多人的合法途径,剩下的都将在社会的角角落落被消化,这就是产生“袁厉害”式爱心妈妈的原因。”从这个数据可以看出,最多有两成的弃婴收养走的官方通道,而至少八成的婴孩都是被“袁厉害”们“非法”收养的。[详细]

 

违法的爱心,怎么断定罪与罚?

    刑法上,是有失火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如果有证据证明,因为袁厉害的过失导致了这场火灾,袁厉害有可能被追刑责。但考虑到袁20多年来收养孤儿和弃婴所付出的巨大爱心,即便袁厉害的罪名确定,也应从宽处理。

    其实,这件事如果要追责,首先当追究的是消防部门是否监管失职。火灾发生前,袁收养收留的孩童几十人,无论如何,这都是一个事实上的小型“收养院”了。涉及这么多孩童生命安全的场所,当地消防部门是否曾过问?若这些都缺失,依《消防法》第71条、第72的规定,当地消防部门和人员可能是存在玩忽职守等渎职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详细]

 

兰考为何纵容违法收养弃婴?

    兰考县民政局局长杨佩民称,“袁厉害没有能力没有条件收养弃婴,也没有相关手续,属于违法收养。”由于民政局没有强制执法权,所以无法强制将孩子送走,只能通过做工作的手段来说服和劝导。但火灾发生后,杨佩民即称,目前其余的孩子都被移交临时安置点统一安置。现在民政局也没有强制执法权,为什么就能强制将孩子送走呢?

    2011年9月9日,在媒体报道袁厉害的故事后,兰考县民政局即回应称袁厉害收养的孤儿将得到妥善安置。但直到1年4个月后的火灾发生当天,袁厉害家还有不少孩子,且有多名儿童在火灾中伤亡。显然,兰考县民政局并没有履行妥善安置孤儿的承诺。是袁厉害不同意把收养的弃婴送交社会福利院养育,还是民政部门为了减少支出有意不接这些孩子进社会福利院呢?[详细]

 

如果让袁厉害合法化,要怎样的成本?

    从相关资料来看,她基本无此能力。因为合法收养的那些硬杠杠,不管是明规则还是潜规则,她估计都难堪重负。据现行《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年满30周岁,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这本是保证孩子健康成长的基本硬件:可是在现实施行中,在一些地方,收养甚至被异化为“买卖”。比如,收养医院弃婴需要福利院证明,而开证明需要先交数千抚养费。媒体调查也显示,各地儿童福利机构在收养过程中收取捐赠费、登记费;公告费、户口迁移费、服务费等各种名目繁多的款项。收费品种繁多,截至目前,却独缺统一的《儿童福利法》,无法可依,又让各地“因地制宜”特事特办,有了堂皇的借口。[详细]

 

袁厉害无路可寻,《人民日报》也叩不开福利城门?

    对于福利保障困境,民政部到底如何布局,怎样解题,官方表态如何,《人民日报》记者致电民政部,望予回应。但是,一上午拨了15通电话,结果得到一句“领导不在”的答复。

    被当成皮球,一圈踢下来,不晕也昏了。这还只是经久沙场见惯不惊的央媒党报记者的一个最普通不过的采访回应要求,若是普通民众因切身利益来这办事被踢着么一圈,估计一辈子都不想再踏进这个门了。

    如果一个主管社会福利保障的部门,给人的感觉是戒备森严的阴森古堡,就很难指望一个电话就得到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15个电话都叩不开门的古堡,只能是漠视公益的荒漠之地。如果要筑城,也该筑造广辟天下寒士的福利之城服务之堡。[详细]

 

7死“值了”,混蛋逻辑怎能把儿童生命当儿戏?

    兰考事件就在大家还在追问收养机制责任以及如何进步时,“7名孤儿生命和6名干部责任担当若能换来孤儿救助体系完善及社会进步,我感觉值了”河南兰考县宣传部一名官员对记者说。

    “值了”,是某些官员的惯性思维,在他们的眼里,经验要摸石头,“教训”也要摸石头。改革开放初期一些项目的盲目上马、颗粒无收,曰“交学费”,国财民财竟然在如此可笑的借口之下被冠冕为“学费”。你给谁交的学费,这学费又交给了谁?败家子不会撤职、摘帽反而高升,作为官员来说真是“值了”,但作为老百姓来说,实在是崽卖爷田。

    这何止是“混蛋逻辑”?[详细]

 

兰考的“免费食宿”是开放言路,还心虚自首?

    兰考事件继续发酵。火灾事故之后,县城三家宾馆住满记者。兰考县委宣传部为记者们提供免费住宿,1月6日晚餐丰盛,因量多,很多菜几乎没人动筷。7日,记者们表示上碗面、炒饭即可,可又是一桌菜。营业员说兰考消费不高,这桌规格不及前晚,不过五六百元。

    民间收养人家里的一场大火让7名孤儿丧生,当地却没有一座儿童福利院,是因为缺钱还是什么原因?这是悬在公众心头的疑问。在很多孤儿救助仍无着落时,当地毫不“吝啬”地拿出钱去招待记者,难免让人觉得怪诞。给记者创造好的采访条件,这是地方政府应该做的,但好的条件决不在于吃住,而是在事件真相的还原、政府信息的披露上提供便利。如果想通过招待吃喝,影响记者的报道立场,最终只能是弄巧成拙。[详细]

 

接受兰考“免费”的记者,你心安吗?

    对记者来说,接受这样的免费食宿,也有违职业道德。《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明文规定,“不以任何名义索取、接受采访报道对象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其他利益,不向采访报道对象提出工作以外的要求”。记者去采访,所在新闻单位都会报销差旅费,食宿自理是应有之义。俗话说,“吃人嘴短”,如果接受了当地政府的“好招待”,如何保证在新闻报道中坚持客观、公正的立场?[详细]

 

孤儿救助体系漏洞如何填补?

    要真正健全孤儿福利体系,让所有的孤儿都有人抚养,必须要求政府责任跟进。一方面修法简化公民收养条件和程序,并通过相应的宣传和引导,让更多的公民愿意接受残疾孤儿;另一方面,政府在儿童福利上的投入必须大幅增加,并降低社会和个人兴办儿童福利机构的门槛。通过报道我们了解到,河南的儿童福利机构数量和全国一样偏少。河南仅有11所儿童福利院,平均每个地级市还不到1所。也正是因为儿童福利机构太少,连兰考县的警察碰到弃婴,第一时间想到的居然都是送到有经验的袁厉害处。

    其实,政府增加儿童福利投入并没有想象中大。按照民政部的说法,中国现有孤儿61.5万名,即便按照人均2万元每年的抚养和教育成本,实际年投入只需要120多亿元。不少县市至今没有儿童福利院,修建儿童福利院、聘请专业的工作人员还需要一些投入,但这个投入是完全必要的。按照我们国家今天的财力有能力承担。如果能降低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兴办儿童福利院的门槛,明确他们的法律地位,做好监管工作,有社会力量的分担,政府投入还可以更少。[详细]

 

子弹般的追问,只想给你一个美好的未来

    完善我国孤儿救助体系的话题,远非几篇媒体报道所能述尽,这需要职能部门切实负起责任心,躬身调研、量化分析、具体对待。笔者想说的是,在大谈“排查、整改、投入”,重修“将孤儿救助至成年”老路的同时,还应开拓思路、放开手脚,在公民认养、家庭寄养、跨国领养等方面取得突破。

    子弹般的追问,不为问责,也不为抨击。家庭之于孩童,好似水之于鱼、根之于木。对于孤儿,家庭之涵义则更为深刻。在媒体关注“孤儿救助”、“失独老人”的同时,有关部门该思考,是否有综合缓解这些问题的可能。

    我们只想给你一个美好的未来,而已。[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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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4日8时30分左右,兰考县城关镇一民办收养场所发生火灾,事故造成4人当场死亡,3人在送医院途中死亡,另有一人受伤。该户主长期收养弃婴和孤儿,目前和其共同生活的孩子共有34人。失火户主袁厉害因为长期收养弃婴和孤儿,有“爱心妈妈”之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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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兰考的一场大火,令中国孤儿现状跃然其间。这些日,民政部的电话很忙,兰考招待记者的饭桌很忙,疑似避重就轻的问责很忙,多数无儿童福利机构的地方很忙……忙来忙去,最终还是回到那些老话,一如《礼记》中的古老愿景:“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
    愿兰考大火,能灼醒那装睡的收养制度。孤儿不仅年“幼”、更是“孤独者”,给其一方成长的天空,当是底线上的公共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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