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优化空间布局,统筹城乡发展,城乡一体化改革深入推进
2015年北京市继续优化调整城市空间格局,加快完善中心城的服务保障功能。首都功能核心区重点改造基础设施、加快环境建设、保护古都风貌和改善居民生活,实施了北新华街南段微循环改造、前门东片旧城保护以及百万庄北里居民住房改善等工程。加快建设通州城市副中心。制订了市行政副中心重大工程建设行动计划(2015年版),一期6平方公里拆迁全部完成并开始建设市级行政办公区。进行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审批服务改革的试点。引入史家小学、北京小学等5所名校,环球主题公园、国家大剧院舞美基地、新华医院等一批重点项目加快建设。城南、西部等发展薄弱地区通过第二阶段城南行动计划和首钢老工业区改造等项目提升发展质量,改善生态环境。城市发展新区特别是新城承载能力和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发展速度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进一步统筹城乡发展。“十二五”期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农林水支出同比增长1.2倍,郊区固定资产投资比重一直高于50%。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和国家城乡一体化建设试点在城市发展新区逐步开展,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在延庆和密云开展试点示范。出台城乡结合部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拆迁建设完成50个重点村,新增绿化面积14.2平方公里,一道绿化隔离地区城市化建设试点实施方案获得批复,二道绿化隔离地区”五区六镇”城乡一体化建设试点方案基本确定。加快42个重点小城镇的新型农村社区试点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加快推进养老、休闲、旅游等项目建设,建设美丽乡村1000个,千家店等九村一镇成为全国美丽乡村创建试点。村级公益事业专项补助标准提高了50%,对农村住宅实施抗震节能改造,受益农户超过50万户。生态涵养区实施山区农民搬迁工程,发展有特色的品牌沟域经济。2019年世界园艺博览会按照园区综合规划顺利完成拆迁任务,配套基础设施开工建设。
城乡一体化改革进一步深化。北京农村继续实施“土地流转起来、资产经营起来、农民组织起来”的“新三起来”工程。“土地流转起来”方面形成了由管理制度、调解仲裁体系和土地流转交易市场组成的改革新局面。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截至2015年底,农村土地确权面积已达到449万亩,同时积极引导和规范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确权土地流转率达到61.7%,稳妥推进大兴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探索建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和增值收益分配制度,盘活农村闲置住房发展休闲养老产业等。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主体任务基本完成,林地确权登记面积1300万亩,涉及山区的3274个村119.3万农民。“资产经营起来”的改革创新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推进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2015年已有97.9%的村级集体经济体完成改革;二是强化“三资”监督管理,在海淀区试点设立了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三是扶持和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截至2015年末,全市共有6832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正式登记注册的合作社成员17.8万名,出资总额达到92.13亿元,市级示范社达到216家,组建跨区域的联合社31家。农村金融改革方面北京市处于全国前列,形成了“产业金融、开发金融、民生金融、发展金融和生态金融”的五大金融体系。“北京市农村产权交易所累计成交402笔,成交金额31.54亿元。政策性农业保险从19大类增至23大类,在全国率先推出生猪价格指数保险,五年来保险金额达到612.4亿元、参保农户81.9万户次,累计赔付支出20.2亿元、赔付农户61.5万户次。”
(四)治理“大城市病”,创建城乡和谐宜居环境
采取多种举措治理空气污染、环境恶化等“大城市病”。“制定实施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建立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2015年压减燃煤500万吨以上,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减煤换煤’近180万吨,淘汰全部黄标车,淘汰老旧机动车38.9万辆,细颗粒物浓度比2014年下降6.2%,四项主要污染物减排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制定实施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两个三年行动计划,新增生活垃圾日处理能力1.2万吨、污水日处理能力120万吨,生活垃圾资源化率提高到55%,再生水年利用量达到9.5亿立方米。2015年完成平原地区造林11万亩。建成丰台区马家堡等多处城市休闲森林公园,加快推进‘三山五园’地区生态环境提升,八达岭长城地区列入首批国家公园体制改革试点区。‘十二五’期间新增城市绿地4850公顷,森林覆盖率、林木绿化率分别达到41.6%和59%,比2010年分别提高了4.6和6个百分点。大力改善水生态环境,累计建成生态清洁小流域280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758平方公里。”
大力提升农村和农业的生态服务能力和水平。在全国首创“沟域经济”发展模式,实施933项工程、总投资120亿元,打造了“四季花海”等一批品牌沟域,在保护山区生态环境的同时满足了市民观光休闲需求、提高了农民收入;全市农林水生态服务价值从2000年的8754亿元提高到2015年的近1万亿元;成功创建“国家生态县”2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11个、”国家级生态乡镇(含原全国环境优美乡镇)”96个、“国家级生态村”2个、“北京郊区环境优美乡镇”141个、“北京郊区生态村”2001个。“十二五”期间,大力开展了生态农业建设,建成40个生态标准园,持续减少农药化肥的用量,提高其利用率,化学农药使用总量降幅达到17%,化肥利用率提高到27.1%;全市农药利用效率提高到39%,位于全国前列。促进畜禽养殖场的粪污利用,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粪肥利用率90%,农业化学需氧量(COD)、氨氮排放量分别比2010年底的水平降低14%、12%,使北京市成为国家第一个完成“十二五”农业水污染减排任务的省份。农作物秸秆焚烧广受公众关注,“疏堵”结合、多措并举,2015年实现零火点,综合利用率达到98%以上。
(五)强化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民生福祉提高
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水平提升。完善城乡统一的就业体系,城镇新增就业42.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低于1.6%,帮扶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就业21.4万人,引导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养老和医疗社会保障实现城乡居民全覆盖,保障标准不断提高,失业保险金等六项社保待遇标准联动上调,比2014年提高10%,比2010年平均增长68%。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实现城乡一体化,”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的社会福利体系基本形成。
多种方式促进农民增收。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提高其工资性收入,41.21万名登记农村劳动力中80.3%实现了转移就业,农民工资性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超过70%;通过“新三起来”改革创新,盘活农村资产,实现保值增值,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通过提高农村社保标准来提升农民的转移性收入,“农民基础养老金、福利养老金分别增长67.9%和92.5%,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由520元提高到120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1.4倍、达到710元”。整体提高农民收入的同时,重点解决低收入农户的增收问题,保证低收入农户同步实现小康社会目标。实施农村经济薄弱地区发展规划帮助扶持低收入村,通过共同致富行动计划提高低收入户收入水平,共涉及645个低收入村,23.33万户58.03万人,市级财政安排9189万元专项资金扶持164个村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市级安排9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大兴和密云两区试点以异地购置物业取得长期稳定收益的方式,支持低收入村发展。“2015年全市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0569元,“十二五”期间,北京市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年增长11.2%,连续七年快于城市居民,低收入农户2015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是8494元,近5年年均增长14%。连续5年快于农民平均水平。”
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化进程持续推进。城乡交通路网体系不断完善,连接新城的三条轨道交通项目建成运营,山区环线基本全线贯通;郊区公交运营线路达到367条,日均客运量达到126万人次,基本率先实现“村村通公交”;农村饮用水安全基本得到保障,建成乡镇污水处理厂48座、村污水处理站1045处,郊区污水处理率达到66.2%;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工作不断加强,远郊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7.2%,成为全国第一批通过农村垃圾有效处理验收的四个省市之一;郊区能源结构加快调整,农村电网改造升级,15万农户“煤改电”,郊区90万农村住户全部使用上政府补贴的液化气。”2006年以来,北京农村地区全面实施了‘五项基础设施’建设和‘三起来工程’,累计投入300多亿元,完成了3000多个村庄的规划编制,硬化了近10047万平方米农村街坊路,改造老化供水管网3.2万公里,农村卫生厕所覆盖率达到96.6%,为所有村庄配备了垃圾储运设施和设备,建设农村污水处理设施1000余处,安装太阳能路灯17万盏,安装村内节能路灯20余万盏,更换节能灯泡1300多万只,建设村级太阳能公共浴室1300多座,35%以上的农户开始使用可再生资源(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建设雨洪利用工程500余处(新增蓄水能力3500多万立方米)。为了确保已经建成的基础设施良好运行,使广大农民长期受益,北京市又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基础设施维护和管理的意见》,将农村基础设施纳入政府部门管理体系,有效提高了农村基础设施的利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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