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家鑫,一名高校在校生,有着不错的专业,毕业后可以成为一个看上去光鲜亮丽的音乐家,有车,有女友,一切都符合这个社会的精英阶层的特征。可就是这样一个社会精英,在开车撞人后,想到的竟然不是救人,而是如何摆脱罪责,甚至可以残忍的举刀杀人,这样的行为,难道不是精英们的道德堕落?如果说第一刀还是被惊吓后的下意识反应,那么随后的几刀,却是优雅的弹钢琴的手指留在道德身上的血淋淋的印记。
云南高院副院长田成有谈到李昌奎案时曾说:“这个案子10年后肯定是一个标杆、一个典型。”但田成有话音刚落,云南高院便自己掌嘴,启动了再审程序,被称为“标杆”的李昌奎案,瞬间成为一个笑柄。而今,再审结果已出,之前终审判决中被判死缓的李昌奎,这一次被改判成死刑。李昌奎由死到生,又由生到死,戏剧般的变化,在短短一个多月内完成。虽然判决结果已变,但可以确定不变的是,这起案件真的成了一个标杆,不用等到10年后,现在就成了标杆。
自从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以来,关于法律与道德的争论就从来没有停止过,在二零一一年的中国更是如此。它们相互依存过,冷眼相待过,更彼此交锋过,但是好像永远也找不准彼此关系的正确定位。我们不禁要问,道德之患,法律何解?